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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5-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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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重点抓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入库成功率。结合实际,谋划新项目。

强化提升土地要素保障。加快用地报批工作进度,强化统筹协调,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务等部门,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制定用地报批计划,提升用地报批的效率。全力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加大外业整改力度,加快推进新编拆旧方案的实施。按照“增存挂钩”的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全面提升矿政管理水平和生态修复水平。认真开展好矿山开发利用信息统计、矿山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核查等常规工作,继续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持续做好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工作。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着力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有效推动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抓紧对已完成的搬迁避让项目的验收;项目资金未落实的加强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资金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持续推广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线上登记业务,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登记业务。持续推进水、电、气不动产登记同步过户,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服务新模式。加大力度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工作。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持按照每月完成15%的目标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历年督察发现问题,加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农村乱占耕地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聚焦“严起来”的总体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

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镇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严格按照批复的成果管控实施。加快推进70个行政村规划成果数据入库工作。

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及各类问题整改。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土地例行督察及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实行一个问题、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党组把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建设、信访、消防和安全生产、河(湖)长制、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国家安全和保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1人(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288381.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288381.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的12712252.63元对比增加12576128.79元,增长98.9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了土地整治类项目资金占用费,项目预算投入,故全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288381.42元,其中:本年收入25288381.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88381.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12712252.63元对比增加12576128.79元,增长98.9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了土地整治类项目资金占用费,增加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故全年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288381.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288381.42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890.42元,与上年的8090887.68元对比减少188997.26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工作调动等人员减少,各项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386491.00元,与上年的4621364.95元对比增加12765126.05元,增长276.22%,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了土地整治类项目资金占用费,增加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故全年收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1701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单位统筹外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365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2309639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土地整治类项目资金占用费,不动产证书登记费。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931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6757871.22元,(其中:基本支出6757871.22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2%。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428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15122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津补贴发放;30103奖金448894.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年终奖、优秀奖支出,30107绩效工资12224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和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165.2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367.1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153.4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499315.4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54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661.40元,(其中:基本支出562170.40元,项目支出10864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基本支出562170.40元主要用于单位保运转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75370元,30205水费20000.00元,30206电费20000.00元,30211差旅费3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4856.4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6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23884.00元。项目支出1086491.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证书和证明采购经费项目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1076491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常规监测项目外业举证劳务聘用资金、村庄建设农用地专用项目支出。

3.303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及死亡抚恤581848.80元,(其中:基本支出581848.80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其中:30302退休费387484.80元,主要用于单位统筹外行政退休人员工资发放;30305生活补助18436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30399选调生安家补助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安家补助。

4.310基础设施建设16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6%。其中:31005基础设施建设16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类项目资金占用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5806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8060元、较上年减少210940元,下降78.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0元,下降90.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16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60.00元,较上年减少110940.00元,下降69.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60元,较上年减少110940.00元,下降69.7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镇康县土地整治类(占用费)项目绩效目标为:拆旧区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筑物拆除及清运工程三个方面。(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面积14.6987公顷,土方量36153.26m³,石方开挖15080.68m³,表土剥离量2809.20m³,客土56094.20m³,土地翻耕12.4070公顷,耕地培肥12.4070公顷,干砌石坎5302.20m³。(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林地平整面积2.2003公顷,土方量12847.59m³,种植经济林木(杉松)4280株,灌木(火棘)2060株,客土2294.34m³。(3)建筑物拆除及清运工程:建筑物拆除共1611.11㎡(其中土木结构877.84㎡,砖木结构191.85㎡,钢混结构541.42㎡),水泥地板拆除167.58m³,围墙拆除38.53m³,干砌块石基础702.27m³,浆砌块石基础354.37m³;边坡清理土方量3925.89m³,石方开挖9160.41m³。建筑垃圾弃渣29749.86m³,填埋20557.33m³,碎石外运5228.41m³,弃渣外运3964.12m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870.00元,与上年的元对比减少14480.00元,下降7.61%,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行政人员人均500.00元的车辆租赁费预算,但2024年部门机构改革,有2名工作人员调出和2名人员退休,故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745787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03478875.86元,固定资产3284637.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473573.92元,无形资产220790.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79978.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243.49元、在建工程增加9436226.43,流动资产减少67751544.39元,无形资产减少7241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7.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100111

  
附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3109012006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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