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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0-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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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镇康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落实镇康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镇康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镇康县应急指挥部指令。

  ⑤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以镇康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是与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与应急管理工作交织叠加的形势下,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加强和健全组织领导,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面履行职能,统筹谋划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安全事件及造成的损失。现就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情况。截至10月31日止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同比下降36%,死亡7人,同比下降42%,经济损失215.6万元,同比下降2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十二类车辆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经济损失5.6万元,非煤矿山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130万元;建筑施工领域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80万元)。消防火灾21起,同比上升了162.5%;无人员伤亡;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受伤1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召开3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了《镇康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镇康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0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镇康县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镇康县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康县“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等文件,对全年及各个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狠抓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春节、“两会”、汛期以及国庆等重要节点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4份。

  (3)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有效。一是盯紧重点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67户网上企业(其中:停产22户,正常生产45户)按时完成隐患填报和整改,目前,企业自查各类安全隐患7952项,完成整改7883项,整改率99.13,其余69项正在整改中;二是盯实隐患抓好排查治理。通过综合协调、组织督查等形式,督促各牵头部门持续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重点在建工程等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检查219次,检查企业192户,排查一般隐患168条,完成整改164条,整改率达98%;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过期1户,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企业暂时停业,立即按规定延期办理许可证,1户安全生产标准化过期实效,限期责令进行整改,现已按时限完成整改;三是盯住问题严格执法。根据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全覆盖进行检查,对企业全覆盖进行检查,春节期间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商户21户,没收违法进购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74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强制执行申请书1份,2020年共收缴罚没收入26.16万元。四是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稳步推进。道路交通方面: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三个闭环管理系统的应用覆盖率达到 100%;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564公里,累计投入0.4亿元,占总数的65%;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固7座,完成任务数的70%;全县7个乡(镇)75 个行政村(社区)均建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覆盖率达100%;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方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覆盖率达100%,创建“平安工地”8个;非煤矿山方面:淘汰关闭矿山6座,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矿山2座,完成100%。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取缔关闭采石(砂)场77座,完成90%,取缔临时采石(砂)场17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我县未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企业;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率先实现100%连锁经营,办理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要求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有12户;旅游方面:全县共有旅行社企业1家,企业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全面树立大安全理念,营造大安全氛围,形成大安全格局,抓实全国“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月活动,对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行了部署,指导协调各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期间,全县共悬挂标语55幅、制作永久性标语33余条,展出展板7块/次,出动宣传车22台/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8800份,设咨询台10个,受教育面达5200人次;企业自行进行从业人员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次,投入宣传月工作经费7万元,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30场次。

  (5)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制了工作方安案,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镇安发〔2020〕6号)文件;二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蒋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翟国军和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三是县安委办相应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八项工作制度》,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挥、亲自带队检查、全面掌握本系统、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当前全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有序。

  2、严抓防范,自然灾害工作有序推进

  (1)安全基础逐步夯实。一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镇康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切实强化对全县自然灾害综合减灾和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力度,科学调整储备格局。截至目前,全县共储备省级救灾帐篷1550顶、棉被8000床、衣服17500套、折叠床500张、床垫500床、床上用品500套、彩条布1000件等7种共计29550件,全力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受灾群众可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我局联合在南伞街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宣传活动。此次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南》、《中小学地震灾害避险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讲解80余人次。四是在“8.19”地质灾害事故在消防救援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在参与救援过程中既发现自身的短板,又从中学习、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开展多样化防灾减灾宣传,启发广大民众居安思危,增强防灾减灾防范意识,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有效促进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

  (2)灾情统计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建立灾情管理机制,规范灾情统计、报送和发布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做好应对准备;二是认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灾情30期,全县受灾42973人,因灾死亡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138公顷,成灾面积5663公顷,绝收面积495公顷;受灾民房115户248间(其中一般受损107户212间,严重受损5户10间,倒房3户2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59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057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87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15万元)。全县共接报处置森林火情8起,无受害过火面积为28公顷,实现“零火灾”的目标。

  (3)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到位。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10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受灾群众正常生活得到保障。

  2020年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和冬春荒救灾资金190万元,现已下拨各乡(镇)52.72万元,剩余137.28万元。

  (4)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及视频调度。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报告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和救援物资保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同时,做好应急指挥视频调度、调式等工作。

  3、统筹抓总,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1)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矿山、平安企业”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重要抓手,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坚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治理乱点乱象,持续深入把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年内对交通、水利、建筑、危化品、地质灾害、尾矿库等安全生产开展联合检查整治6次,接收省市检查抽查4次,本部门专项检查11次。

  (2)全力抓实挂钩帮扶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主动承担挂钩村脱贫成效巩固任务,调整驻村队员1人,增派工作队员2人,进行实地帮扶,顺利实现挂钩村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年内安排工作经费共1万元。

  (3)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及时调整充实县应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明确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年初局长与副局长共签订责任书4份,副局长与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7份,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2次,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开展谈话2次,签订“两违”整治承诺书19份。四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岗位绩效管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差和考勤管理等多项制度,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收回2016年度综治维稳考核奖29668元。

  (4)全力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综治维稳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平安创建”、信访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年内安全生产领域没有越级信访、上访和影响全县稳定的矛盾纠纷事项发生。

  (5)全面落实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任务。年内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00万元(现未完成,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05万元,完成任务数500万元的101%。

  (6)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细化防控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强化应急值班值守等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截至10月31日,共收到购买防疫物资款440.6万元,已使用407.52万元,剩余33.08万元。采购一次性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接收县红十字会及县慈善会移交价值273.38万元的防疫物资,对缅援助了价值100万余元的防疫物资;向上争取了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直达项目资金628万元,现已完成了第一批(项目资金300万元)的采购工作,第二批(项目资金328万元)的采购工作正在计划中。目前的物资储备基本能保障两个月的需求,全力保障防疫工作物资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5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76万元,占总收入的80.99%,比上年同期增156.77%,主要原因分析:疫情防控工作,相应增加疫情防控资金的项目及经费拨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409.29万元,占总收入的19.01%,比上年同期增3377.40%,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原因增加财政专户拨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0万元、疫情防控购买防护物资资金116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疫情防控物资专项资金150万元、县委组织部拨入市下拨和县级配套党费疫情防控38万元、县红十字会捐款疫情防控42万元、县慈善会捐款疫情防控4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17万元,占总支出的20.94%,比上年同期增14.02%,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原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427.62万元,占总支出的79.06%,比上年同期增475.10%,主要原因分析: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本年度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279.8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17万元。与上年同期331.68万元相比增14.02%,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原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增加,故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31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47%;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62万元。与上年同期248.24万元相比增475.10%,主要原因分析: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本年度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279.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568.17万元相比增146.42%,主要原因分析: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本年度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5%。其中: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62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4%。其中:2241010行政运行304.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7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0.1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2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4.7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990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7.5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出中的办公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7.21%。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5.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执行临办字[2018]20中共临沧市委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6.50万元相比减少4.35万元,下降66.9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1万元,下降7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6.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修理费中含以前年度欠费,所以,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2019年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占52.09%,与上年同期5.53万元相比减少4.41万元,下降79.7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修理费中含以前年度欠费,所以,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占47.91%,与上年同期0.97万元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分析:因受疫情影响,上级对我县调研指导次数增加,加大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市参加会议及培训和脱贫攻坚工作及各乡镇视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19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3万元,与上年同期53.71万元相比减少9.48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分析:为缓解县级财政压力,厉行节约,降低行政动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2.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2.34万元,固定资产19.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2.3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在建工程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无形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其他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2.15

772.34

19.81

0

0

0

19.8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434201111

  
附件【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插)2023101005390069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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