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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民政局   时间:2021-04-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1400000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内各项任务。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策、命令。管理本单位内的行政事务。

  3.编制和执行本单位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方案。

  4.领导和管理本单位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5.领导和管理本单位内的民族、民政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8个职能股(室),下设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中心敬老院、凤尾敬老院、勐捧敬老院、木场敬老院8个股级下属事业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机关党建、机要、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考核、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协调相关股(室)起草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送审,负责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预决算和管理,负责机关工资、福利、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民政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及退休人员的关爱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和工会活动组织开展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

  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贯彻实施 国家、省颁布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社会组织扶持、监督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审批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以及相关信息管理;负责全县和跨县区社会团体、本县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对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突发敏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镇康活动的相关工作;指导乡(镇)民间组织监管、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县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

  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和 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并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镇康县行政区域和地名志、地名图编制管理。

  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查处违法婚姻,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负责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婚姻登记中心: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

  救助管理站:落实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负责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殡仪馆:在镇康县民政局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负责运灵车辆的管理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建立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联通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县中心敬老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维护供养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集中供养对象的安全和膳食管理,为院内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需求,按时供餐,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

  凤尾敬老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维护供养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集中供养对象的安全和膳食管理,为院内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需求,按时供餐,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

  勐捧敬老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维护供养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集中供养对象的安全和膳食管理,为院内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需求,按时供餐,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

  木场敬老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维护供养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集中供养对象的安全和膳食管理,为院内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需求,按时供餐,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机制,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无缝衔接。

  (1)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城乡低保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2)扎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有效提高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3)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突出重点,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1)做好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3)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3.多措并举,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工作取得新进展

  (1)认真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感染儿童的救助工作。

  (2)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

  (3)认真做好慈善捐赠接收工作。

  4.创新机制,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1)扎实开展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3)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4)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

  (5)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推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5.协调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1)扎实开展地名普查工作。

  (2)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6.科学谋划,社会组织管理依法规范运行

  (1)依法做好规范社会组织的审核登记和年检工作。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7.合理规划,民政项目有序推进

  (1)抓好10个民政在建项目推进工作。

  (2)完成2020年临沧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行动验收工作。

  (3)做好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改扩建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申报工作。

  (4)完成殡仪馆骨灰堂开工,火化机购置等工作。

  8.统筹协调,部门其他工作有序开展

  (1)抓好党建巩固提升,完成规范化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3)来信来访工作。

  (4)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工作,档案工作。

  (5)社会人才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其他人员(政府性购买岗位)26人,其中:,敬老院22人特殊岗位(殡仪馆)4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34.34万元,增长25.1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直达沿边定居生活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标准,行政人员工资调整,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配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3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35.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5.35万元(本级财力11135.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34.34万元,增长25.1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直达沿边定居生活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标准,行政人员工资调整,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配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35.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13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3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调入、行政人员工资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增加;项目支出1063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9.71万元,增长26.24%,主要原因是沿边定居生活补助以人为标准进行救助,补助人数增加补助标准提高,沿边定居救助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442.94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6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12.48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206万元; 2081004殡葬1万元;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50万元,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60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7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0.57万元;2082101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100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516.7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3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8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万元,项目支出10617.8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民政局无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民政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22.2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将对2021年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严格把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共申报项目2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4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1135.3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630.8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8万元,减少0.0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1400111

  
附件【  镇康县民政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doc
附件【镇康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202103310455428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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