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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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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行使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行使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管理审批权。

  四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管理职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9〕2号文件,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职责,县水务局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17日挂牌成立,下设 4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环卫站、城建督查大队)。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日常行政事务,保证全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公文交换、送阅(办)、归档保管和局内部文件、材料草拟、审核、签批及印发工作,保证公文正常运转;负责局党务、财务及人事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做好宣传报道、安全保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会务、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指示、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安全(消防)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残联、社区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股。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体制的改革研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宣传、咨询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办公软件的设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的核查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执法文书的监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一般程序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各种案件的证据保全、登记归档工作;负责与司法、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信访、群众投诉的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对进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的核查、强制执行的申报落实;负责对进入听证程序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评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核查、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涉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廉政情况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为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有偿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区主次干道、广场与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统一设置、维修维护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完成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镇康县城建监察大队为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完成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为龙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廉洁从政管理,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强化, 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双提质。强化党建主体责任, 狠抓督导检查。严格规范阵地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制度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加大党建投入,全面推进基层党建阵地提质改造, 扎实开展组织生活,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活动。注重源头控制,防范廉政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廉政法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时时刻刻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牢牢绷紧反腐倡廉、勤政廉政这根弦。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核心要义。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全年共接到信访51件,回复满意率100%,收到群众赠送锦旗一面。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与服务,不断研究和发现城市管理新特点、新情况,全面塑造新时代城市管理队伍形象。

  2.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形象。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充实执法力量。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队员,最终录取20人充实到我局执法一线。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构建刚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城管队伍教育培训。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到我局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系列教育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知晓政策、熟悉法律,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一年来,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相继被国家、省、市、县主流媒体进行多次宣传报道,向广大市民展示了“镇康城管”新形象。

  3.城市管理工作与行政执法取得实效。一是城市管理宣传氛围进一步营造。利用宣传专栏、电视、微信平台、宣传车等宣传手段,采取入户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网络宣传等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人群聚集区域等地方,广泛进行“创卫”、“美丽县城”建设、疫情防控、城市管理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进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 1万余份,张贴通告200余张。二是强化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力度。通过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开展县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南伞河道综合整治、“僵尸车”治理等行动,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渣土泼洒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2020年,累计整治占道经营行为3620余起;制止占道施工117起;规范城市秩序1886件;强化处置疯狗及流浪狗,共批评教育500余人,捕获各类犬只115只;清理违规小广告1939余份;清理违规悬挂布标159余条;全年共查处涉及城市管理的案件213起,罚款金额共计34750元。通过整治,县城区市容市貌秩序持续向好,国家级园林县城形象不断得到提升。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完善监督考核及案件抽查机制,特别是对重复投诉案件的抽查与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进“智慧化执法指挥调度”工作法和“二维码扫码缴纳罚款”项目,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率;持续加强环境秩序专项执法、文明养犬专项执法、垃圾处置专项执法,全面扫除城市治理隐患,净化市容市貌;整治县城市政道路两侧广告牌匾,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拆除违章、破损户外广告510块约3560平方米,县城立面得到规范;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与行政机关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深化与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工作有效合力,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县城市容环卫保洁作业更加精细。依靠“美丽县城”建设、“创卫”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行市容保洁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全天12小时、全覆盖式清洗保洁模式,探索建立快速保洁处置机制,推行环卫作业责任制度,主城区清扫保洁实现100%全覆盖。首先做好环卫清扫工作。每天清扫保洁面积116.32万平方米,日清运垃圾量约60吨。道路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车、定路段,实行“三落实”即路段落实、车辆落实、任务落实。县城区域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其次做好南伞河道清理。对南伞河道、南伞河畔公园的垃圾清捞、防洪排涝,清除河道垃圾,确保河流清澈。全年共清理河道垃圾2358袋,约129.55吨;驱逐违规钓鱼行为107人次,为市民提供了干净、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五是做好城市公厕管理。严格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内18座城市公厕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截至目前,县城区域共有公共厕所26座,全部达到“三无三有”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六是县城区城市绿化管护成效显著。按既定方案对县城规划区内1.1万棵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型,通过修剪整型,打造了整齐流畅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通过管养精细化、科学化分类,对县城绿地实施了网格化和分级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对主要城市道路绿化加强管护,确保城市主干道“一街一景观、一街一特色”的绿化美化效果。对每一条道路的绿化管护都严格把关,基本形成了“步步见绿、路路有景,景随步换、触景生情”的城市道路绿化新格局。开展了“小手牵大手,共享绿色”活动,向身处学校的小市民发放2000余份“爱绿护绿,保护环境”倡议书,收到良好效果。六是全面提速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张表、一个厅、跑一次”,行政审批提速50%以上。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行政审批上门服务,创造性开展“立即办、当场办、马上办”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理各项行政许可124项。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制度,应收取涉企费用为139169.85元,实收取涉企费用为97418.88元,根据相关政策减免涉企费用为71750.97元。受理12345热线工单按时办理率100%,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做实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局班子带领下,全局上下众志成城,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中迅速织密织牢防线,构筑起防控疫情的钢铁长城,全力以赴投身到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斗中来。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保平安“三查三清四告知”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局班子负总责、各股、室抓具体的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二是落实常态化消毒机制;三是落实防止“二次污染”措施;四是打好“打好组合拳”,守护百姓安康;五是认真落实部门包保责任。疫情暴发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单位、社区及人群聚集场所发放疫情宣传单5万余张/册;车辆巡回播放480辆/次开展播音宣传;采用微信、手机信息进行宣传,点击率达2万余人/次;排查榕苑小区住户80余户;排查外籍车辆46余辆;劝离公共区域聚众娱乐行为38次;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贸市场疫情管控出动511人/次。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有力的措施和坚定的决心,增强全社会打赢疫情防控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5.助推扶贫工作,围绕“实”字抓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本着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明确责任领导,抽调专人驻村;确定帮扶责任人,上下联动,确保“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在精准帮扶上出实招,在工作推进上下真功,积极开展入户核查、扶贫走访和动态管理等工作。从实做好全面核查,完善相关政策和精准扶贫手册等资料。通过节前慰问、项目扶持、技术指导、政策宣传等多种措施,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努力下功夫,做到了扶真贫,真脱贫。2020年以来,我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扎实开展忙丙乡马鞍山村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并多次下村实地调研,局党支部组织在职党员干部深入马鞍山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脱贫攻坚普查、挂钩村走访慰问、支部共建等系列活动。通过上党课和农村党员座谈,鼓励农村党员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巩固脱贫成果,得到了忙丙乡马鞍山村党组织和村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并以优异的工作成效,完成脱贫考核验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5.42万元,政府性基金140.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9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68万元,政府基金增加68.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3.4万元,因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和环卫保洁清运车辆增加,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清运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7万元,因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人,减少1人。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5.42万元(本级财力1335.4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43万元,较上年增长6.60%。本年末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68万元,较上年增长1.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75万元,较上年增长95.22%,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3.4万元,因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和环卫保洁清运车辆增加,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清运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7万元,因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人,减少1人。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76.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2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61万元,较上年下降3.99%。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人,减少1人;项目支出956.1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3.0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主要原因:因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和环卫保洁清运车辆增加,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清运车辆运行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财政安排支出。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6.37万元。其中:

  部门公共财政安排支出1335.4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金。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8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1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金。

  4.2120101行政运行466.49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1.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38.83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6.5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理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的支出3.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支出。

  7.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3.3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8.5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40.9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45万元(其中:化粪池清掏费5.00万元;环卫工人各类作业保障4.00万元;垃圾填埋场支出10.00万元;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24.00万元;下水道清掏费2.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7.2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完善20.00万元;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7.2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2121702城市环境卫生的支出68.75万元(其中:环卫保洁运行经费50万元;环境卫生工作站车辆保险经费18.7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城市卫生清洁的配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6.37万元,按经济科目如下:

  1.基本支出520.2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5.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2.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工资及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保险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临时人员的公积金。

  2.项目支出956.1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4.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20.3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站车辆保、环卫保洁车运行经费、黑天鹅养护、市政绿化园艺养护费、城市公共设施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24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因公出国(境)项目,因此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公务接待预算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接待批次和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新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维护费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共申报项目支出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15.21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0.9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

  1.黑天鹅养护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县政府引进10只黑天鹅的日常养护费,黑天鹅主要以喂食精饲料为主,饲料为辅,饲料费用以82.2元/天,全年共需3万元。

  2. 环卫保洁人员工资

  项目绩效目标:县城清扫面积1116319.5M2,每月按0.4元/M2计算,12个月,合计535.83万元。做到每天清扫一次,全天进行保洁,保证行车道、人行道路面无垃圾、尘土、砂砾、落叶,绿化带内的垃圾、漂浮物、草坪上的落叶及石边的灰尘要清扫干净并倒到指定地点,及时清除公用设施上张贴的宣传品、乱刻画、乱涂等小广告。

  3.城市管理执法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制服购买、通讯设施(和对讲机)、调查取证设施、辅助执勤装备支出共计3万元。统一着装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市政绿化园艺养护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政府办2014年5月27日第3期会议纪要和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2015〕54号文,云华绿化公司1094726.00元,龙湘绿化公司912154.00元,镇康县残艺绿化有限公司726874.80元,3个绿化公司合计绿化养护费273.38万元。单位定期对城市绿地养护进行服务质量分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对违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出处理。

  (二)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9个

  1.环卫工人各类作业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全年为环卫工人购置衣服、雨衣、手套、扫把、口罩、雨鞋等工作必需品,共计4万元,为保障环卫工人正常安全作业。

  2.化粪池清掏费

  项目绩效目标:目前在建城区内接管公厕20座,化粪池清掏面积188.31立方,每立方清掏费350元,全年共需5万元。

  3.垃圾填埋场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由推土机、转载机、压路机、运输车、进场道路铺设、沙土构成,每月复土填埋压实一次,全年分12次按照规程分块复土压实达到规范要求;垃圾填埋场推土机、装载机燃油费、修理费;每月分两次对倒放的建筑垃圾推平,确保车辆进出方便规范按照规程分块复土压实达到规范要求,全年共计10万元。

  4.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

  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好南伞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到垃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无垃圾乱倒、乱堆现象。全年共需7.2万元,保障南伞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

  5.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完善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对县城人行道、主干道、广场石板、路面、路灯电缆线烧毁、损毁适时进行维修。 确保县城人行道、主干道、广场石板、路面、路灯电缆完好无损。

  6. 下水道清掏费

  项目绩效目标:目前在建城区污水、雨水管网长42.38公里,2000元每年每公里,全年需2万元,确保全年下水道清掏所需开支。

  7. 环境卫生工作站车辆保险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现有22辆环卫垃圾清运车辆,全年需保险费18.75万元,对全年运行清运车辆购买保险,维护车辆运行及保障驾驶员安全。

  8.环卫保洁车运行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文件临府办明电〔2017〕48号,《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我单位现有燃油车辆22辆,全年需燃油费及垃圾清运车保养及维修费50万元,确保全年燃油费及垃圾清运车保养及维修费支出。

  9.市政亮化日常管护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政府办2014年第3其会议纪要第十九条关于上调市政绿化亮化日常管护费问题,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24万元/年。路灯亮化管护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评价指标要求,亮灯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1万元,较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9.92%。因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4人,今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3人,减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0111

  
附件【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311014418​96.xlsx
附件【2021年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执法​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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