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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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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 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监督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 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 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审批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镇康县消费者协会。派出机构7个,分别为南伞市场监管所、凤尾市场监管所、勐捧市场监管所、勐堆市场监管所、军赛市场监管所、忙丙市场监管所、木场市场监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强自身基础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机关和非公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合维稳、反恐防范、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等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编制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实施项目。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抓源头,严防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强监管,重“三小”食品的监管;突重点,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校园及周边食品、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及时发布风险警示。

  3.重拳出击强化监督整治力度。一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检查;二是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市场整治,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三是继续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低、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规范整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发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小作坊),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整顿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4.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做好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开展“双随机”药品及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做好药品抽验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努力完成“四项监测”工作任务。

  5.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缩短登记时限,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常态化清理吊销工作。加强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战略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培育、引导、扶持地方重点企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进行商标注册、实施商标战略,建立临沧知名、云南著名、中国驰名的品牌发展梯队。做好“镇康马鞍山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使用、发展工作。

  6.开展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加大对建材市场、网络市场、旅游市场、成品油市场、寄递物流市场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消费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引导,提升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7.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好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增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特检机构、技术机构加强业务沟通,及时掌握特种设备检验情况,采取针对性强、有效性明显的措施强化监管。

  8.确保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加强对经营户和群众的宣传,鼓励和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把党建工作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相融合,与打假、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已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强化内部监管机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反恐怖工作措施的落实,消除各种暴恐隐患和现实威胁,坚决守住不发生暴恐事件这条底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5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29.83万元对比减少35.03万元,减幅为4.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及退休,故2021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9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4.8万元(本级财力79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29.83万元对比减少35.03万元,减幅为4.22%,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及退休,故2021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9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3万元,减幅为4.34%,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退休和调出(其中:退休人员 2人,调出人员 3人)按人均0.50万元预算的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设立抽检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682.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89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2.26万元,20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4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不涉及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8万元,较上年34.6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2.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未发生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万元,较上年14.2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减少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控接待标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万元,较上年20.3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1.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4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万元,减幅为8.2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及退休,故2021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领域公开文本.doc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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