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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镇康县林业局   时间:2021-03-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700000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木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林业建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县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木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林木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审核监督林木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县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木竹检查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设立6个机构:(1)局办公室(加挂财务室牌子)(2)生态保护修复股(3)森林资源管理展股(4)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5)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6)森林草原防火股,下设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镇康县草原监理站;镇康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镇康县林业种苗站;镇康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镇康县国有林场管理站;镇康县营林绿化工作站;镇康县森林资源工作站;镇康县林权流转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国土绿化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完成2020年雨季造林任务4.1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造林70万株。二是完成2017-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7350亩。三是完成2014年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车厘子1283亩整改造林工作。四是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4万亩。五是完成2017年中央造林补贴项目补植补造林1万亩。六是完成2017-2018年核桃、澳洲坚果提质增效涂白3.72万亩检查验收工作。七是完成澳洲坚果提质增效43万亩(涂白)、品种改良3000亩、补植补造5000亩。八是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格把好雨季造林苗木关,在提高造林质量上下功夫,确保造林苗木全部达标。九是城市面山绿化美化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共完成火把花、冬樱花等种植2527株,投入资金380万元;全面推进立体绿化工程,购置炮仗花、五爪金龙等2600株,投入资金50万元。2020年完成林业总产值19.82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457亿元,第二产业3.6385亿元,第三产业3.7315亿元。全县农户人均林业纯收入达6695元

  2.严格规范管控森林资源。把森林资源管理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涉林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林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一是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共办理伐区6件,伐区监管做到伐前、伐中、伐后监管,确保伐区采伐按照要求采伐。二是做好木材加工厂管理工作。与木材加工企业签订2020年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40份,发放木材经营告知书40份。三是做好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共受理征占用林地项目24起,其中,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9起,转报完成8起,涉及林地面积70.8601公顷;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15起,已批复11起,涉及林地面积46.6656公顷。涉及县内70个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共有14个,其中临时项目8个;涉及林地面积41.0816公顷,延期批复项目2个(瑞孟高速);永久项目4个,涉及林地面积64.4783公顷。四是整治种茶毁林工作。全面完成123个疑似违法图斑的调查核实工作,面积共81.4785公顷,完成率100%。立案查处图斑12个,涉及案件12起,行政处罚面积2.6337公顷,材积13.16立方米,处罚金额85084元,市级验收为95.9分。五是做好七个乡镇森林巡查工作。协助乡镇进行森林资源破坏的查处,其中:协助木场乡排查出22起,协助勐堆乡排查出1起,协助南伞镇班龙山查出2起;移交森林警察大队28起森林资源破坏案件。六是参与全县“两违”整治的涉林核查工作。经排查,共查出涉林建筑43宗。七是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全县共有持证养殖户19户6848只/头,完成处置并兑付补偿资金164.61万元,对收回的26户《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撤回并发布注销公告。同时,对无证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共137户8132只/头进行处置,处置费用60万元,并在澡塘坝国有林场管理修建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八是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县共有公益林55.8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9.12万亩,省级公益林6.75万亩。兑付2019年公益林补偿费304.6万元(国家级249.9万元,省级54.7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1320.3万元,共计1624.9万元,涉及农户3261户13263人,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39户3377人。九是做好天然林商品林停伐保护工作。核定天然林停伐指标134.31万亩。2020年共发放补偿资金1320.3万元,涉及农户27045户111877人,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303户26211人。十是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20年,全县续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494名、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1810人,发放补助199万元。

  3.持续加强林草灾害防控。一是全力做好林草防灭火工作。2020年6月15日止,全县共接报森林火情8起(同比2019年下降32起),无受害过火面积19.53公顷(同比2019年下降8.47公顷),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核查卫星热点4个,属农事用火,卫星热点全部在2小时内反馈,反馈率100%,未发生航空护林火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为97分,全市第一。二是狠抓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天然林、核桃、坚果的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完成全县苗木场地检疫860万株,木材检疫8000立方米,场地检疫率100%;完成病虫害防治2万亩,防治率达98%。

  4.扎实推进生态助推扶贫。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为确保林草系统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脱贫攻坚普查动员会、推进会,对“一户一策”、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县林业和草原局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按照组织体系不变、工作力度不变、责任分工不变、监督考核不变的原则,集中时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深入开展问题普查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二是抓实国土绿化修复。坚持“国土绿化”与“农民增收”相结合,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断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大力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探索建立草原管护员补贴机制。四是实施林业科技培训。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完成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涉及7个乡镇,开展各类林业咨询服务2000人次。截至目前,完成林业技术培训49场次,受训人员7850人次。

  5.深化林草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国有林场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做好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以来,国有林场实行定点堵卡流动巡查,进行防火巡查24次,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零火灾”的目标。完成林场饮水管道修缮加固改造1.4公里,新建饮水池一个;完成7乡镇分散国有林护林员信息采集22人;完成7乡镇分散国有林四至界线核查,涉及地块25块、面积为4.2万亩。二是有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截至目前,办理林权类登记备案41件,办理林权抵押展期14份,申请解除林权抵押办理2户,木材运输证办理18份,运输木材374.4立方米;林地征占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接办10件。三是切实抓好“放管服”工作。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制定了《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林业和草原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化“权责清单”,建立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对象名录库,切实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对群众、企业的服务水平。四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开展。本着梳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明确规定南捧河自然保护区为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主要范围,结合镇康县自然保护地现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整合优化,补充自然保护空缺区域,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完成《镇康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上报送审。五是完成村庄绿化状况调查。为全面掌握村庄绿化覆盖现状底数,根据省市安排部署,聘请作业技术单位完成30个村庄绿化调查。

  6.强化争取项目资金保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共争取资金6682.31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9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1200万元。

  7.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根据全国、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部署和信息报告,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人员到岗,政令畅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抓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一是抓实理论武装,把稳政治方向。以“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措施”为抓手,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个人自学和“周一夜校”集中学为载体,切实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把准政治方向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理清职责权限,明确权力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职责转变,对标“三定”方案工作职责重新梳理权力清单,抓实风险岗位排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权力范围,确保职责范围的工作履职尽责到位,杜绝超越权限办事。三是个人借用公款专项整治,做到应收尽收。共收回欠款35.02万元,完善账目处理91.63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7.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46.18万元,降低了48.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的压缩和部门项目预算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9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7.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62万元(本级财力697.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46.18万元,降低了48.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的压缩和部门项目预算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7.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6万元,降低了1.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的压缩;项目支出3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58万元,降低了2079.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项目较上年大幅减少,大部分项目纳入上级部门预算安排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7.62万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单位应承担部份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5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本部门的机构运转经费。

  2130204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302.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本部门的机构运转经费。

  2130209农林水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28.5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项

  本单位2021年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8次,共计接待324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万元,与上年同其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 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2万元,降低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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