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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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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汇总预算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及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发展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并做好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

  12、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审批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提出全县城市群中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组织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辖区内邮电、军队通信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全县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完了的战备执勤工作,确保通信警报通畅;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照有关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人武部、县国防动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县委批准。

  1.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编制 4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 1 名。

  2.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事业编制 2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3.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事业编制 5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 1 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决执行好、完成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在县“十四五”规划办的指导下,做实项目策划、做精项目包装,以项目的落地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是建设“美丽县城”。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对标“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21项指标体系,结合县情城情,实施城市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按标准配备公共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位。加速推进县城“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实现供水覆盖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率100%。加快推进2017、2018年棚改项目扫尾,有序推进南伞老城改造,全力建设2019年棚改工程,启动2020年棚改项目,尽早动工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确保2021年全部完成。完善城市公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城市供水、排水防涝、燃气、污水垃圾处理、桥梁等公用行业快速反应和应急应对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联防共治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格局。优化市政工程建管措施,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目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逐步推行市政设施等级划分管养制度,全面提升市政工程精细化作业水平。

  2.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着力打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标准统一的垃圾收转运设施架构,全面提升乡镇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到2020年全面完成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的七乡(镇)集镇区建设垃圾收转运设施,同步配套完善相应的转运设备,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3.建设沿边小康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沿边村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的南伞、勐堆、勐捧3个沿边乡(镇)、12个沿边行政村、55个沿边自然村实施特色民居风貌改造、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绿化亮化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多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728.48万元相比增加122.68万元增加16.84%;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1.16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16万元(本级财力507.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728.48万元相比增加122.68万元增加16.84%;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2万元,项目支出518.24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728.48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8万元,项目支出370.00万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8万元增加16.84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在

  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4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4万元,。较上年30.7万元增加65.93%。

  2.卫生健康支出33.99万元,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1.87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2万元。较上年18.47万元增加84.03%。

  3.城乡社区支出422.24万元, 其中:21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417.62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万元,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2万元。较上年679.31万元减少37.84%。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2.92万元,项目支出518.24万元)。经济科目分录组,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332.9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8.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2.91万元,津贴补贴95.91万元,奖金32.93万元,绩效工资4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7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68万元(工伤保险0.39万元,失业保险0.6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万元)。较上年294.4万元减少4.7%。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2.62万元。较上年42.8万元减少93.88%。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02万元,其中:办公费2.24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较上年21.28万元增加3.48%。

  2.项目支出518.24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镇康县国家园林县城核查经费2.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维护费344.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24万元。较上年310万元增加208.24万元增加67.17%,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涉及编外人员13人工资及污水正常运营经费增加。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与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共申报项目2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18.2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4万元,与上年10.5万元对比减少0.16万元减少率为1.52%,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人员调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汇总预算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0个二级预算单位,不是汇总预算单位。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32.92万元,比上年358.48万元减少25.56万元,下降7.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26万元,比上年294.4万元增加13.86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2.02万元,比上年21.28万元增加0.74万元,增加3.4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报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2万元,比去年42.8万元增加40.18万元,减少93.88%,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工资纳入机构改革。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518.24万元,比上年310万元增加208.24万元,增加67.1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局涉及编外人员13人工资及污水正常运营经费增加。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镇康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镇康县人民政府(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带头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对标“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21项指标体系,结合县情城情,实施城市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通“断头路”、标配公共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位,构建完善合理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体系;实施城市“一水两污”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新县城供水工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工程和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垃圾收运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自来水供水覆盖率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大力向上争取各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自筹。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通“断头路”、标配公共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位,构建完善合理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体系;实施城市“一水两污”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新县城供水工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工程和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垃圾收运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自来水供水覆盖率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新的“棚改三年”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南伞老城改造,确保2017年、2018年棚改项目扫尾竣工,全面启动并下力气推进2019年、2020年棚改项目,以及县城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房屋主体改造,到2021年实现整体完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优先补齐“干净”短板。完成厕所改造工程,新增6座智慧化公厕、4座AA级旅游厕所;消除黑臭水体,新增设污水管网22公里;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已拆除部分篷布、彩钢瓦等违章构建物,占道经营和倚门出摊现象得到遏制。配置了一批垃圾分类收集箱,县城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提升。启动实施了佳源小区、顺丰小区、德胜小区、西陵小区、文明新村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整体风貌得到大幅提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环境卫生”评星授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美丽县城”建设。

  2.着力打造“水文”景观。为统筹解决城区截排污系统不完善、河道长年淤塞、县城水景观缺失的问题,启动实施了南伞河水生态治理工程,主要依托8.2公里的穿城河流,在全面实施河道清淤、加固堤坝、管网搭建的基础上,围绕河道两岸实施景观提升工程,着力构建以水为主体的人文景观。累计投入资金1.05亿元,建成了上善湖、知行湖、同心湖3个人工湖,增设了2个游乐广场,铺筑了7.9公里的骑行健身步道,沿河布设了一批城市景观小品,累计新增广场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4万平方米,构建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和谐水文景观,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得到大幅提升。

  3.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启动建设白岩至沙坝田、沙坝田至小竹楼两条环城公路,不断完善城市路网,提升通行能力。全面完成了儿童福利院、老年护理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项目建设,集中供养人员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切实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消除水源地各项污染源,提升水源质量,保证饮水安全。围绕完善文体服务功能,启动实施县城公共体育场、田径场、足球场、文化馆、图书馆等重点项目。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突能力,启动建设中缅友谊医院、疾控中心实验室等卫生项目。

  4.率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县城“边”的特点,围绕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目标,启动实施了智慧边境、雪亮工程,增设安装了一批高清探头,配置了一批智能化数字传感器,构建了县城国土空间三维立体模型,在智能化信息采集和城市国土空间管控等方面迈出了关键步伐。结合构建“岸城一体化”发展目标,编制完成了《镇康县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启动了智慧通关、智慧停车、智慧路灯等项目设计工作,计划在7月中旬启动建设。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3300111

  
附件【2021年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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