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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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000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对口支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地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各项宗教事务;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市民族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改善民族宗教工作条件,使镇康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的需要,最终达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文化教育股、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股和台侨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处处对标对表”的大局观,抓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对标省、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19、21、27、41、43”指标全部达标,全面建成44个达标型村庄、34个提档型村庄和15个示范型村庄,率先把14个沿边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境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 2.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镇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建设规划方案(2022—2024年)》,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等建设资金2000万元以上,抓实“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设。二是对标沿边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个一”验收标准,力争把14个沿边村(社区)全面建设成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三是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及党课教育学习内容。 3.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民族宗教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抓实宗教反渗透工作、“五进”宗教场所教育宣传工作、落实“一网两单”机制,按照“保存量、控增量”的要求,强化“外僧驻寺”管理与治理。三是始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网格、边境卡点、宗教领域等疫情。 4.以“人人担当尽责”的主动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领导的能力,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9.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49.63万元对比增加87.71万元,上升35%,主要原因:一是县内调入1人,增加工资收入;二是单位资金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2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9.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9.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49.63万元对比增加59.41万元,上升24%,主要原因是县内调入1人,增加工资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7.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9万元,与上年245.63万元对比增加32.16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一是县内调入1人,增加工资收入;二是从2023年开始,增加退休费。项目支出31.25万元,与上年4万元对比增加27.25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二是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3万元;三是佛教协会、基督教协会活动专项经费1万元;四是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5.25万元;五是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2301 - 民族事务行政运行98.62万元; 2012304 - 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19.32万元; 2013401 - 统战事务行政运行54.68万元; 2013450 - 统战事务事业运行20.29万元; 2013499 - 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25万元;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32.26万元;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5万元; 2080801 -死亡抚恤4.44万元;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8.79万元;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1.40万元;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4万元;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3万元; 2130505 - 生产发展10万元;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17.21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部门办公经费逐年缩减,不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1万元,较上年10.48万元增加0.33万元,增长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7万元,较上年4.3万元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168人次。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行勤俭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单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统一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控开支,减少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安排预算项目资金31.2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34万元,与上年8.36万元对比增加8.98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一是县内调入1人,增加公用经费;二是本年度公车补贴预算在公用经费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9万元,固定资产59.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111 |
附件【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编制预算附件20230313113009306(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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