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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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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支持、协助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管控、康复、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助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及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镇康县社区矫正大队)、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管理股),另设政工办(警务室),所属单位9个,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

1.所属单位9个,镇康县司法局南伞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法律服务所、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云南省镇康县公证处。

2.派出机构7个,镇康县司法局南伞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广泛做好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全面推广“云智调”系统,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争取将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优质高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围绕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相融合。做好法律援助,持续推进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严格规范特殊人群教育管控。依法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帮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

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行政调解、行政和解行政争议纠纷解决模式;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提升镇康行政复议公信力。

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绝对平稳可控。

继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完成好“八五”普法联系点清单任务;二是按期完成“阿数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三是按进度完成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

全面抓实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立说立行,确保各项工作第一时间推进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20人,临时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4.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其他收入6.84万元。

与上年973.95万元对比增加187.27万元,增长19.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新增事业人员4名,工资收入预算增加,日常运行经费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73.95万元对比增加180.43万元,增长18.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事业人员4名,工资收入预算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增加,总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1.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55万元,与上年938.95万元对比增加84.6万元,增长9.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相应日常保障支出增加,导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30.82万元,与上年35万元对比增加95.82万元,增长273.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资金,导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多。

基本支出1023.5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3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95.7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92.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在职在编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224.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在职在编行政和事业人员津贴补贴,30103奖金56.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绩效和年底考核优秀奖,30107绩效工资150.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事业人员绩效,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工伤、失业和大病保险单位部分,30113住房公积金6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禁毒专干工资福利支出;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2.4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30205水费0.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水费,30206电费0.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电费,30213维修(护)费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水电维修,30217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6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开支,30228工会经费3.8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开支,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主要用于3辆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运行和维护,30239其他交通费2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37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23.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30304抚恤金2.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30305生活补助40.2万元,主要用于康祥社区强戒人员保障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2万元,主要用于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禁毒专干公积金支出。

项目支出137.6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9.38万元,主要用于普法、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援助和矫正工作等日常办公,30202印刷费54.8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以及法治文化广场宣传牌印刷,30207邮电费1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考试考场网络费,承载网租费以及案件材料邮寄费等支出,3211差旅费1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办案差旅费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办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6万元,全部属于30305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康祥社区关押人员康复经费以及疫情防控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支出;310资本性支出28.08万元,全部属于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度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购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2040601行政运行806.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禁毒专干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日常办公、办案、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日常办公、收押收治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44.91万元,主要用于走访“两类”人员、涉毒特殊人员,下乡开展普法宣传以及办理案件等差旅费、汽油费等开支;2040605普法宣传32万,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印刷费以及下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差旅费、汽油费等支出;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资料印刷费,举办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费用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差旅费等支出;2040610社区矫正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差旅费支出;2040612法治建设15.84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建设支出;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8.08万元,主要是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装备保障要求进行装备采购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干部职工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2.2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6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万元,较上年减少9.73万元,下降4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是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4.53万元,下降5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即将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开展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相应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8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4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部门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外出办案尽量使用交通补贴,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4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部门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外出办案尽量使用交通补贴,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度共纳入财政预算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37.6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下降了37.9万元,减少5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增加了上级上级资金预算,专项业务开展经费纳入项目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减少,日常办公开支减少,总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8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8万元,固定资产618.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2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8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89万元,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产折旧和摊销金额增加减少了资产净值,总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镇康县司法局

2023年3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500111

  
附件【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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