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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3-06-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镇康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2年度支持镇康县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369.81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42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215.5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112.3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三类项目。

、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工站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孤儿助学、困难火化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42万元

1.儿童福利类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资金已发放6.75万元。

2.社会公益类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已支出0.76万元;购置殡仪车25万元,资金已支出23.34万元;用于凤尾镇和勐堆乡社工站建设4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乡镇。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215.5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119.5万元。用于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5万元,资金已支出;南伞镇康宁社区幸福食堂20万元,资金已支出;勐捧镇包包寨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40万元,资金已支出;凤尾敬老院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4.5万元,资金已支出。

2.儿童福利类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20万元,资金已支出。

3.社会公益类补助7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万元,其中南伞镇新城社区5万元,勐捧镇岔沟村5万元,勐堆乡帮东村5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乡镇农服中心;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万元,资金已支出;用于凤尾镇社工站建设10万元,资金已支出;用于忙丙乡公益性公墓5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支出。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112.31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76万元。主要用于勐堆乡茶叶林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40万元,资金已支出;用于勐捧镇忙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36万元,资金已支出。

2.社会公益类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南伞镇热水河村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建设1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乡镇农服中心;用于南伞镇红岩村公益性公墓10万元,资金已支出。

3.残疾人福利类16.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6.31万元,资金已支出。

三、实际成效

1.老年人福利方面。实施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南伞镇康宁社区幸福食堂、勐捧镇包包寨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凤尾敬老院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勐堆乡茶叶林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勐捧镇忙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使用,持续完善与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康养问题,提升老年人群体的幸福感。

2.儿童福利方面。实施孤儿助学项目,为2022年学年符合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补助对象9人发放助学金,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3.社会公益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二是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三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开展社会和志愿服务提供保障。

4.残疾人福利方面。2022年12月份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16.31万元,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切实加强了残疾人保障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镇康县民政局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统计表


  
附件【附件:镇康县民政局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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