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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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1560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性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会展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县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展会活动审批(备案)、指导和绩效评估(节庆活动除外);制定会展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会展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承担会展业统计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发放许可证;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拟订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经授权参与东盟国家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11.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申报)和进出口工作。 12.负责拟订全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申报全县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 13.负责全县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落实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备案)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通关开放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镇康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17.与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镇康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8.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县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镇康县商务局、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抓实南伞口岸闭环管理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抓实南伞口岸闭环管理。确定并调整优化南伞口岸闭环管理区域,将南伞口岸闭环管理区域划分为红(高风险)、黄(中风险)、绿(低风险)区;起草《南伞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南伞口岸场所、人员、车辆、入境物品、口岸运行等“六个管理”。二是明确各区域责任主体。根据属地责任确定管理主体,并与闭环区内企业签订责任书,要求企业作为闭环区各区域管理主体,严格执行各项闭环管理措施,并承诺能监管好企业闭环区工作人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规范组织开展闭环区内核酸采样与检测。严格按照县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对口岸闭环管理人员开展每天一次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对口岸闭环管理区域开展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四是完善闭环区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南伞口岸物防、技防设施,通过增加闭环区物理隔离设施和调整优化监控设备,对闭环管理区域内实行全方位监控,有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五是加强对境外疫情的风险研判,积极会同相关涉岸管理部门,分析研判境外疫情形势,科学精准调整口岸闭环区疫情防控措施,抓实口岸“外防输入”工作,守住了疫情不经口岸输入和口岸闭环区人员“零感染”这道红线。 (2)做好物资保供调运工作。在“2.23”“9.21”“10.02”疫情处置期间,通过精准划定应急保供区域、明确保供企业、统一出入证明等措施,确保静态管理区域物资供应全覆盖。其中:“9.21”疫情处置期间,物资保供人员投入共计901人(干部职工10人,企业职工891人),主城区物资保供车辆累计740辆(累计在县城内保供238辆,累计县外供应502辆)、蔬菜累计供应536.16吨,明确3家超市为保供企业,共计23辆运输车专门配送主城区生活日用品;“10.02”疫情处置期间物资保供人员投入共计901人(干部职工10人,企业职工902人),主城区物资保供车辆累计629辆(累计在县城内保供325辆,累计县外供应304辆),蔬菜累计供应474.1吨,明确11家超市负责供应物资家超市为保供企业。 (3)抓实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9月份前县商务局网格为新城社区5-6网格共75户,323 人,9月份后改为新城社区第43网格共70户,256人。在“2.23”“9.21”“10.02”疫情处置期间,一是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网格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进出网格人员必须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认真查验出入网格人员证件,确保人证相符;认真核对持部门证明(经指挥部批准)通行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核酸采样信息。二是全面摸清网格底数。县商务局网格管理工作小组坚持“以房找人”策略,落实“敲门行动”,对网格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漏一房、不漏户人一户、不漏一人”,做到网格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实;三是按要求组织核酸采样。有序组织网格住户参加全员核酸,并由专人维持秩序,督促居民在等候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扎堆;认真对照县商务局网格底册逐一打勾并督促住户扫“智慧南伞”二维码,确保不漏一人。四是落实居家人员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指挥部推送要求,做好次密接等居家隔离人员的服务管理,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五是做好物资保供工作。网格员每日及时收集报送住户物资及药品需求,配合做好物资的分发,要求住户做好防护、错峰取物。 2.南伞口岸扩大开放工作开展情况 (1)推动南伞口岸升格为国家扩大开放口岸。一是积极争取南伞口岸龙潭坝货运通道临时开通获批。临时开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已具备通勤备勤条件,省、市、县各级领导也在不同场合汇报呼吁申请开放龙潭坝货运通道。自2021年以来先后向上申请7次,其中今年以来申请了4次,最近一次于9月底按程序上报至省级。二是加快推进勐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勐捧通道于2022年9月获得国家口岸办批准为临时开放通道,开通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三是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编制了《南伞口岸综合功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对南伞口岸基础设施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委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编制了《镇康南伞口岸转为国家开放口岸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争取立项申请和基础建设同步开展。 (2)推进南伞口岸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县商务局正在实施和规划的项目共6个,项目总投资合计42.32亿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和正在实施的项目2个,总投资合计16.3亿元,已获专债资金3.5亿元,并全部支付完毕。一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智能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占地578亩,总建筑面积238549.14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4.3亿元,2021年获得专债资金2亿元。完成专项债券资金支付2亿元,支付率100%。二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12.9亩,总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该项目于2022年6月份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共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计划总投资12亿元。 正在规划的项目4个:一是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用地面积1294亩,总估算投资21亿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二是勐捧通道规划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3.94亩,总投资2亿元,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亿元。三是镇康县城乡冷链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78.38亩,主要包新建勐堆、木场勐撒、军赛3个乡镇冷链物流冷库、仓库及配套设施。总投资3亿元,拟申请专项债券1.5亿元。四是中国南伞-缅甸果敢国际产能合作区。项目总占地面积57平方公里,其中:镇康占地25.15平方公里,耿马占地6.47平方公里,缅甸老街占地25.38平方公里。 (3)切实抓好南伞口岸流量分析研判工作。2022年1-12月,南伞口岸出入境人员为10.8万人次,同比下降33.8%,其中:入境为5.29万人次,出境为5.5万人次;出入境交通工具为6.95万辆次,同比下降14.9%,其中:入境3.47万辆次,出境3.47万辆次;货运量达5361万吨,同比下降18.4%,其中:进口19.48万吨,出口34.12万吨,进出口货值为24655.45万美元,同比增长36%,其中:进口1644.85万美元,出口23010.6万美元。 3.外贸工作开展情况 (1)着力培育外贸企业主体。坚持“企业先行”,采取“内培外引”方式,着力培育外贸进出口企业,推动边境贸易发展。目前,我县有取得境外替代种植企业证书的企业1户,取得境外投资证书的企业7户,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在我局备案登记企业336户(其中2022年新增146户)。 (2)抓实外贸企业服务工作。一是今年以来,先后8次组织召开外贸企业工作座谈会议,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好外贸工作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有效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二是主动与海关、边检等口岸联检部门沟通对接,不断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口岸通关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口岸通过效率,降低口岸通关成本。2021/2022年榨季,采取分时段运输和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从境外砍运入榨甘蔗16.1万吨,生产白砂糖3.4万吨,产值1.9亿元,实现税收780万元,带动320余人就业。 (3)推进边民互市创新业务改革工作。自2021年6月17日获得昆明海关口岸监管处关于《镇康口岸边民互市商品加工及流通业务改革业务方案》的批复以来,积极探索“边民互市+合作社+边民”的边民互市经营模式,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实际,印发了《镇康县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19日正式启动边民互市合作社申报业务。截至2022年10月,注册边民互市合作社20个,完成边民互市系统落地加工企业登记备案4户,完成边民互市贸易收购企业登记备案14户,边民注册个体工商户685户,完成边民信息采集备案总人数3862人,审批通过并获得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边民互市贷款的边民数8人,贷款金额165万元。实现边民互市合作社进出口贸易额41262.3万元,进出口货物11.9万吨,直接带动边民增收265.57万元、合作社收益424.9万元、村集体经济收益159.34万元。全年预计实现边民互市贸易额6亿元,同比增长3.4%。 4.内贸工作开展情况。 (1)抓实抓细商务领域各项统计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2年考核指标22.82亿元,1-12月预计完成21.97亿元,完成考核目标96.27%,同比增长5%; 批发业销售额:2022年考核指标11.15亿元,1-12月预计完成10.65亿元,完成考核目标95.52%,同比增长14.6%; 零售业销售额:2022年考核指标26.72亿元;1-12月预计完成22.45亿元,完成考核目标84.02%,同比增长6.7%; 住宿业营业额:2022年考核指标2.19亿元;1-12月预计完成1.86亿元,完成考核目标84.93%,同比增长6.9%; 餐饮业营业额:2022年考核指标2.2亿元;1-12月预计完成1.86亿元,完成考核目标84.55%,同比增长7.4%。 (2)夯实企业(个体)升限工作 2022年共有批零住餐业主7660家,其中批发233家、零售5991家、住宿188家、餐饮1248家;较2021年底净增加批零住餐1466家,其中批发增加804家、零售增加535家、住宿增加1家、餐饮增加126家。 2022年市级下达我县批零住餐任务数5户,县级下达任务数10户,截至目前,预计完成17户批零住餐升限目标企业(个体)升限入统,超市级任务数12户,县级任务数7户。批发业较2021年净增3户,2022年批发业累计17户,零售业较2021年净增11户,2022年零售业累计24户,住宿业较2021年净增0户,2022年累计住宿业4户,餐饮业较2021年净增3户,2022年餐饮业累计14户;预计批零住餐限额企业(个体)由2021年41户发展至2022年累计共58户。 (3)稳步推进加油站规划建设 按“十四五”规划要求,建成加油站运营1座:龙镇桥加油站。经市商务局批准建设尚未竣工验收继续列入“十四五”规划4座:白岩互通加油站、小寨坝加油站、流水加油站、勐堆第二加油站。截至目前,2022年未完成建设是因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上报的成片开发方案尚未获得批复,项目用地至今未完成供地。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建设,未能在项目批复规定的建设时间内开工。4座加油站现已申请延期建设,经报临沧市商务局同意项目延期建设,延期期限至2022年12月15日。 (4)抓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监管督促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县商务局高度重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累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20余次、联合执法检查4次;每季度进行全县17座加油站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每月不定时对商务领域3家大型超市进行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时组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定期向市商务局报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表》;认真排查加油站、商超、南伞口岸片区常规安全隐患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并责令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暂停运营并进行全面整改。 (5)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7个乡镇物流服务站和68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多数属于闲置,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现已与镇康县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合作协议,农村电商发展基础得到夯实。2022年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致富带头人培训,完成24期培训1217人,带动创业致富带头人15人,培训建档立卡户800余人。截至目前,全县快递收派件557844件,其中:收件510912件,占91.59%,派件46932件,占8.4%。 (6).坚决完成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022年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商务局,开展为期35天的巡察,巡察组围绕“三个聚集”开展巡察,8月3日巡察组共反馈县商务局党组4个方面13个问题,8月19日县商务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将各个问题责任到人,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方案。9月19召开了中共商务局党组巡察民主生活会,10月25日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商务局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和国内贸易促进股(审批股)、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发展股、对外贸易和边境经济发展股、口岸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商务局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商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963,18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60,968.2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2,220.81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311,633.69元,下降2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985,961.26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能物流园拨入2亿元的政府性基金,而2022年只拨入了1.5亿元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74,327.57元,增长157.59%,主要原因是: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拨入专项债券整治经费60万元,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拨入中国农大定点帮扶资金9.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143,684.2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836.11元,占总支出的0.69%;项目支出360,644,848.15元,占总支出的99.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5,861,189.01元,增长1,231.05%,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能物流园拨入2亿元的政府性基金结转数由2022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8,671.04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镇康县南伞口岸综合功能提升项目前期费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36,579,860.05元,增长1,398.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能物流园拨入2亿元的政府性基金结转数由2022年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8,836.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8,099.47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29888.20),占基本支出的8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736.64元,占基本支出的11.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644,848.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8,682,671.93元,用于智物流园及农特产品加工专项债券支出;用于商务局口岸管理等项目支出21,962,176.2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6,62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6%。与上年相比增加8,441,508.09元,增长56.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补助项目口岸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50,9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支出及项目前期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89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86,03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4.交通运输(类)支出2,682,0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云南大通关建设及口岸建设等项目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738,7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3%。主要用于升限企业及大个体市级奖励资金、“岸城园”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办公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交通运输(类)支出、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4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36.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商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4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3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支出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52.76元,增长15.11%。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61.24元,下降2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14元,增长13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的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本单位无购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镇康县商务局执行工作任务保障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镇康县商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75.87元,比上年减少751,559.91元,下降84.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公用经费及县级预算项目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商务局资产总额397,915,087.50元,其中,流动资产337,311,917.40元,固定资产4,234,35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817,122.41元,无形资产551,695.2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129,817.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1.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镇康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9,8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目标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21.98亿元,同比增长5%;目标二: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10.22亿元,同比增长10%;目标三: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26.72亿元,同比增长7%;目标四: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3.89亿元,同比增长24%;目标五:住宿业营业额1.93亿元,同比增长12%;目标六:餐饮业营业额1.88亿元,同比增长8%。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963,18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60,968.2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2,220.81元,占总收入的0.68%。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143,684.2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836.11元,占总支出的0.69%;项目支出360,644,848.15元,占总支出的99.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56001111 |
附件【镇康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2023100909183984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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