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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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镇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实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一是做好所负责网格区域(吉安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全力查找漏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零报告制度,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二是做好所负责沿边卡点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抽派两名副局长轮换到卡点(56号执勤点)带班,认真落实“四严格、四严禁”及“一盯八查”,做好卡点民兵的管理及管段范围内的巡逻巡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2.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待政策。一是认真按时兑现全县913人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资金。二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工作,共申请办理1956人。三是及时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院补助;四是完成2022年“春节”“八一”两节慰问驻军(警)部队及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工作。五是按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六是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2022年医疗保险。 3.全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用强力的组织保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4.抓实抓细推进双拥创建工作。努力争创镇康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同步制定出台《镇康县2022年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镇康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镇办通〔2022〕8号),双拥模范县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核验收。 5.严格落实士兵安置政策。202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7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6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1人,已完成安置。退役士兵高职扩招报名和技能培训23人次,组织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1场次。开展送喜报上门活动,年初以来已为13名立功受奖军人送喜报。 6.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推进镇康县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完成总工程量的39%积极谋划退役军人服务领域“十四五”项目设施的挖掘、储备、编制、上报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共编报项目7个,完成前期可研2个。完成两个烈士陵园的体制改造完成投资867,600.00元。 7.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促本职。2022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专题党课1次,“三会一课”21次 ,“主题党日”10次,在疫情防控56号执勤点组织干部、民兵集中学习3次。巩固延伸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民生实事计划”和“为民办事清单”。 8.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9.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年内,曾发生现役军人家属和当地村委会发生土地纠纷问题,接到案件后,我局组织专人前去处理,最终事情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年我县共接访信访事件1起,已经化解。同时强化了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上报涉信涉访情况统计表15期,目前全县信访形势整体稳定,未发生上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军休服务管理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1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93,729.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9,497.03元,占总收入的97.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4,232.26元,占总收入的2.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7,170.25元,下降16.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06.74元,增长0.5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367,376.99元,下降89.62%。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春节慰问金、修缮凤尾革命烈士陵园、彭木山烈士陵园资金、“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97,266.99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680.16元,占总支出的18.92%;项目支出15,403,586.83元,占总支出的81.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71,788.97元,增长9.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71,858.76元,下降36.57%;项目支出增加3,643,647.73元,增长30.9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故支出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春节慰问金、修缮凤尾革命烈士陵园、彭木山烈士陵园资金、“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根据本年支付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3,680.1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1,858.76元,下降36.5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4,119.08元,占基本支出85.82%,(其中: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1,339.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561.08元,占基本支出的1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03,586.8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3,647.73元,增长30.9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用于支付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4,764.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相比增加4,063,240.25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本年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56,02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0%。与上年相比,增加4,016,458.24元,同比增长28.4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发放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优抚人员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军休干部工资、退役士兵培训补助支出、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帮助、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荣誉军人休养院工程款费、造价咨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8,740.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与上年相比,减少46,782.01元,同比下降24.37%。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60.00元,支出决算为14,83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9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60.00元,支出决算为14,83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5.30元,下降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5.30元,下降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174.48元,比上年增加111,721.43元,增长53.34%,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军休干部活动中心修缮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760,495.24元,其中,流动资产1,524,623.16元,固定资产216,321.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17,057.00元,无形资产2,49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5,503.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8,997,266.99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5,403,586.83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涉密,故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不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1111 |
附件【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2023101011032249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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