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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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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帮克工程咨询公司代理采购,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云南省地址测绘研究院以6,680,000.00元中标,按照合同约定保障编制经费已支付1,000,000.00元。开展县级10个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编制,组织县级专家进行评审,其中2个专题完成了市级评审。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完成招标工作,2022年出让地块均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6号)及《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二是狠抓落实“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按时提交成果。镇康县原耕地保护任务73.1295万亩,划定后耕地保护面积56.611万亩;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68.0541万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1.4890万亩,减少36.5651万亩。其中:划定镇康县7个乡镇71个村委会的村庄边界,调除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875.07亩,保障了村庄发展规划和宅基地用地。目前,“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已正式启用。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提升工作,2022年,镇康县编制任务49个行政村,目前,按时完成了村庄规划草案编制、成果标准化和规划成果技术审查工作,计划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备案。

2.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守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抵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镇康县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耕地保护制度,已按要求签订乡级和村级耕地保护责任书,并长期执行。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为56.61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4889万亩。根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耕地面积为57.8885万亩,较上一年度增加了4945.1725亩。委托技术单位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预计近期将形成成果初稿。二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2020年稳定耕地34.7447万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31.4889万亩,划入比例90.62%,达到国家下达划定比例,其中:坝区稳定耕地1.6754万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1.5161万亩,划入比例90.49%,达到国家下达划定比例。完成镇康(南伞)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段2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共计补划13.1624公顷。正在申请补划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镇康县抵边联防所和国道G219线云南永德(户乃)至镇康(白岩)段改扩建工程3个项目拟占用基本农田补划,共计补划137.4346公顷。三是强化耕地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制定并印发“五项机制”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2021年度系统下发耕地卫片图斑整改144个,地块总面积2540.6155亩,完成整改图斑93个,地块面积1588.1459亩,纳入复垦或“进出平衡”方案整改图斑51个,地块面积952.4696亩。2021年度系统下发耕地流出图斑719个,地块总面积4075.08亩,完成整改图斑140个,地块面积1015.6亩,纳入“进出平衡”方案或完善用地用手整改图斑579个,地块面积3059.48亩。四是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2022年度完成项目入库项目15个,入库耕地数量指标2125.1085亩,水田指标2346.7740亩,粮食产能137.3255万公斤。

3.全面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严格执行“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发放19个项目19份用地报批通知书,按时按质向市重大项目办报送用地保障相关表格数据。对涉及2022年度“三个示范区”、全市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的项目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正在组件报批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瑞丽至孟连高速、镇康县帮东河水库、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智能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中缅友谊医院报批工作。组织开展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云南省帮东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等“能通全通工程”、新能源、水利水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已取得用地批复。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征地程序规范。完成镇康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补偿制定并于2022年11月25日印发执行。上报6个城镇批次、7个农村集体公益性批次,截至目前,已取得1个农村集体公益性批次批复,6个农村集体公益性批次正在抓紧完善组卷资料;6个城镇批次中已有4个批次通过市局审查正在会签,2个批次正在抓紧完善组卷资料。三是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镇康县2019年前共获批3个增减挂方案,已通过市级初验及整改,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完成省级内外业验收及整改。高度重视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截至目前,县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5,169,295.00元。为平衡指标缺口,编制《镇康县忙丙等3个乡(镇)忙汞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临沧市镇康县勐捧等3个乡(镇)丫口等2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方案编制,预计12月上旬完成上报。

4.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提高土地高效利用水平。2022年初镇康县批而未供处置基数(2009年-2018年获批)1219.026亩,完成供应187.3145亩,完成处置率15.36%。2022年闲置土地任务基数24.849亩,完成处置5.9115亩,剩余18.9375亩为司法查封,经报请市局转报省厅已核减闲置土地基数,完成处置率100%。加强批后监管,严格按将审批项目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开工、建中、竣工,履行出让合同等进行跟踪管理,动态巡查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程序,2022年拍卖出让存量用地4宗,面积1.245亩;挂牌租赁1宗,面积21.765亩。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并公布实施,切实做好镇康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做到每季度10日内更新公布上一季度存量住宅用地信息。

5.全面提升矿政管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平。一是提升矿政管理水平。按要求建立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共同责任机制,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开展。严把矿业权审批登记质量关,进一步提升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未存在上报的矿业权申请登记报件退件,全县共办结2个采矿权,受理2个探矿权延续。认真组织矿业权人开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对已列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的市、县级管理的矿业权,按照异常名录一年一次、严重违法名单一年两次的频次进行实地核查,对应列入(移出)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的县级管理矿业权,严格按照列入(移出)异常名录程序进行审批操作,并做好送达、公告、督促整改工作。建立矿业权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提醒制度,按要求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有效期内矿业权数占比超过40%以上。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工作,对下发的6个金矿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对废弃4个矿井按要求彻底封堵,对金矿盗采隐患点进行定期动态巡查与严格封闭。二是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云南省镇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0-2025)》已编制完成,市级正在评审。30个持证矿山中,已完成20个矿山生态修复编制方案(其中:正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11个,已完成生态修复工作9个),另外10个正在编制。针对涉及市级下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矿山已书面告知相关情况,并已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目前正准备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上缴县财政,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6.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水平。一是抓实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土地违法查处。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镇康县涉及5个,2022年完成整改2个,拆除2户,尚未完成整改2类3个问题:其中社保资金统筹不到位1个,(截至11月24日,欠缴社保资金1,522,307.00元);土地执法方面2个问题需拆除复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结合“两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镇康县涉及卫片执法不严问题57个,其中涉及农村占耕地建房28个,龙南二级路违法用地22个,6个农村村级活动场所,1个涉及教育用地,截11月24日已完成整改28个,未完成整改29个问题。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镇康县涉及24个,截11月24日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14个。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立案查处3宗,已结案3宗,完善手续2宗,进行复垦1宗。经政策扣减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37亩,违法用耕地比例为6%。2022年1-10月份共下发卫片图斑58个,已完成外业核查和系统填报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2022年来,共计开展执法巡查50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份,其中土地方面32份,矿产资源14份,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格依法查处重大越界勘查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2以来全县共完成查处矿业权越界开采3起,违法开采1起,全部移交公安部门查处。认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市、县两级扫黑办的要求报送相关扫黑除恶材料。做好巡察、审计以及其他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镇康县2017-2018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拆除复耕问题共18宗,面积49.62亩。截6月30日,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为100%。

7.全面提升保障民生水平。一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水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疆城家园小区住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证书151本,安然小区发证53本,南伞老城农贸市场发证75本,玉石街发证1本,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动态清零。积极探索新建商品房“交房(地)即交证”,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网上办理等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升级登记服务,下一步将实现交房现场就可以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夯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按要求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镇康县1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投资51,713,100.00元,截至目前,县级财政拨付县自然资源局账户资金37,348,600.00元,我局执行资金30,915,900.00元,资金拨付率为72.22%,资金执行率为82.77%。巡察反馈21个大型以上未完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问题,我县涉及2个,即军赛乡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沟治理项目、木场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因木场乡“8.19”事故原因,木场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后续治理未定,故未开工复工。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巡排查170次,巡查隐患点496个。督促指导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单位及时进行监测预警预报和整改处置,嘱咐群众科学避险,注意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2022年度20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过后,即可发布实施。完成信息系统填报,系统检查无问题,按要求完成180个隐患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8.全面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到实处,《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在编制,预计2023年完成编制;《镇康县历史遗留生态修复方案》已编制完成,正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其他改革任务在紧跟市局步伐,待市局出台相关政策后完成。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办结线上不动产登记46件,建筑规划许可证30本。三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22年9月26日发布《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在7个乡(镇)76个村(社区)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4129个调查外业举证,县级审核,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核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完成了第一、二季度常规监测工作,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838个调查外业举证、县级审核,通过市、省级的审查,积极保障经费。四是积极配合测量标志保护监管工作,对行政辖区南伞镇内布设11个省级C级控制点,11个测量标志,云南大地控制网点GPSC级国家测量标志1个,在勐捧镇集镇内保存完好。明确专人对云南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临沧镇康站(ZKAN)的维护管理,每半月一次巡查,并做好每次巡查情况的记录分值,制定系统管护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张贴上墙。积极开展测绘宣传,悬挂宣传标语,组织“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每周五学习会为契机,学习测绘法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相关知识。切实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配合上级科室对临沧边城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实地检查。一年来,没有发生地理信息泄密事件。五是提升政务管理水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贯彻“五个管住”,夯实“四道防线”,“外防输入、内强防控”“分段管控”等措施,投入各类防控资金 245,800.00元,坚持卡点领导带班和网格自然区专职网格员负责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守土固边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建立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报送各类信息18条。制定《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接收信访件5件,完结5件。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共梳理出行政许11项,行政处罚122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国土信息54条,积极完成人大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接收上级下发各类保密文件207份,无保密件遗失,泄密情况发生。六是加强基层自然资源力量,挂牌成立7乡(镇)自然资源所,组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齐一名班子成员兼任执法大队长。

9.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业务指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全面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严抓严管、务求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县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实有在编车辆3辆,非在编车辆1辆,实有数大于编制数的原因:非在编车辆为以前年度机构改革划拨出去的,但仍在我单位资产系统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1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1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2,663,62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0,121.24元,占总收入的70.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703,503.43元,占总收入的29.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442,075.90元,增长49.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54,036.17元,增长238.8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611,960.27元,下降35.42%。收入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收入增加,故本年收入增幅较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收入增为财政拨款收入,故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幅较大;本年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南伞河道治理及土地征收费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等其他收入,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029,697.81元。其中:基本支出6,988,887.38元,占总支出的6.65%;项目支出98,040,810.43元,占总支出的93.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338,687.32元,增长129.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28,321.92元,下降30.23%;项目支出增加62,367,009.24元,增长174.8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支出增大,故支出合计增幅较大。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两违”工作经费,工作岗位调整调出6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幅较大;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支出增大,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88,887.3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8,321.92元,下降30.2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45,075.15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3,626.88元),占基本支出87.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3,812.23元,占基本支出的12.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040,810.4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367,009.24元,增长174.8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229,722.90元。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大,故本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18,14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57%。与上年相比增加47,622,320.88元,增长263.1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12个土地整治项目,故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4,78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与上年相比,增加107,874.40元,同比增长20.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88,71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与上年相比,增加42,024.38元,同比增长9.41%。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单位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17,5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与上年相比,增加703,346.00元,同比增长4959.08%。主要用于迁征地补偿、增减挂钩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4.自然资源事务等支出(类)支出57,594,35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4%,与上年相比,增加48,952,453.95元,同比增长566.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技术服务费用、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技术服务费用、现代化新兴口岸城市策划与概念规划技术服务费用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6,282,76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与上年相比,减少2,183,377.85元,同比下降25.79%。主要用于地灾项目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自然资源事务等支出(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4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2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662.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4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2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662.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与往年相比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出差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3.28元,下降0.5%。其中: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263.72元,增长2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47.00元,下降75.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与往年相比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出差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出差开会和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653.35元,比上年减少28,851.74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两违”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21,830,790.5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306,227.43元,固定资产3,605,663.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3,553,275.52元,无形资产365,624.1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590,91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629.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05,029,697.81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98,040,810.43元,共3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101111

  
附件【2022年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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