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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10-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和事故预防;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强化源头防范,推动行业履行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抓源头隐患促事故预防,继续加强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车辆及重点路段源头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四类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五类重点车辆、三类重点隐患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

二是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争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农村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动群众办事由“只跑一次”向“一次不跑”转变,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指导好南伞所、勐捧所、凤尾所17项车驾管业务的办理,推进派出全面履行好交通管理工作职责。

四是推动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共同稳步推进宣传教育和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五是镇康疫情防控工作仍是重中之重,各项业务工作都将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进一步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根据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及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六是持续推进2022年交通管理工作“减量控大”工作,按照“减量控大”波次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局长要求,将继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稳定、安全。七是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南伞城镇中队、秩序中队、办公室、财务室、勐捧交警中队、军赛交警中队、凤尾交警中队。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单位。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3178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1041.36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748.1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617.17元,增长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1165.58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为:2022年协管员人数及待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051548.41元,下降98.05%,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其他收入只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76677.68元。其中:基本支出7976939.55元,占总支出的72.67%;项目支出2999738.13元,占总支出的27.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83622.98元,增长92.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05784.85元,增长63.76%,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由于疫情防控造成工作量增加,所需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77838.13元,增长264.98%,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将镇康县财政局拨付的日常工作经费挂接为项目,故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76939.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81698.66元,占基本支出的3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5240.89元,占基本支出的63.87%。本部门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35142.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9738.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2022年疫情防控经费(镇政财预字〔2022〕41号)支出200000元,用于保障民警、辅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油、物资等购置;

2.2022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经费(镇政财预字〔2022〕41号)支出36000元,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费;

3.开展日常工作经费(镇政公安字〔2022〕187号)支出2368738.13元,用于保障交通警察大队各项业务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977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5%与上年相比增加4647647.55元,增长85.87%,主要原因为2022年协管员人数及待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46736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1%。与上年相比,增加4713646.46元,同比增长99.16%。其中:

2040201 行政运行支出318945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1%。与上年相比,增加552952.57元,同比增长20.97%。主要用于民警工资福利支出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7816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7%。与上年相比,增加1782855.76元,同比增长105.16%。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福利支出

2040220 执法办案支出1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与上年相比,减少32700元,同比下降14.68%。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相关开支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60973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4%。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538.13元,同比增长1210.11%。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1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与上年相比,增加41977.6元,同比增长21.51%。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1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与上年相比,增加41977.6元,同比增长21.51%。主要用于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530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76.51元,同比下降23.31%。其中: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0元,同比下降33.33%。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开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468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与上年相比,减少8596.51元,同比下降5.26%。用于民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与上年相比,增加620元,上年同期无此类相关支出。用于追加民警大病保险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000元,支出决算为10759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其中: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2424.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6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1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000元,支出决算为10759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其中: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2424.78元,未编制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685.48元,增长8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2424.78元,上年同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486.7元,增长5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元,下降2.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及油料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

2.购置车辆1辆。通过申请后更新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违法违纪查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交通道路预防检查工作、道路交通宣传工作、美丽乡村行工作、五小工程工作、督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7710.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3010.7元,增长168.28%,主要原因2022年度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2年度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8996258.64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9430.85元,固定资产561914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37683.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2641.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4116.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20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3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0976677.68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604738.13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50%,未100%覆盖原因为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为涉密项目,在此不做公开说明。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201111


  
附件【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0702461124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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