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61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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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喜富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定性南伞镇道水村相关土地属性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县土地属性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一块地有几种属性问题的存在,原则上原先确定什么性质就属于什么性质,以先证为主。如:原来的农户承包地后来自愿办理林权证、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这类属于林地,不属于承包地;相关行业部门擅自把农户承包地划入其他类地块仍然属于承包地。应我局下步积极与林地、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逐步核实土地属性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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