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审计结果 |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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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2024年项目计划安排,镇康县审计局对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财政暂付款余额66380.02万元。按账套分类:总预算账套47640.46万元,财政专户账套18739.56万元;按会计科目分类:借出款项14624.33万元,其他应收款51755.6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加剧财政运行风险。截至2023年底,镇康县财政暂付款余额6638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二)财政暂付款未严格按照省政府“从2020年起各地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的要求,2020年财政暂付款仍增加24520万元,增长28%;(三)2018年底以前形成的暂付款,未按市级方案要求时限消化完毕,未消化余额31780万元;(四)违规扩大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将应列财政支出的事项违规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从而实现收支平衡;(五)财政预拨经费在年终前未按要求进行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涉及金额32846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县财政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完成消化任务;对问题二,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压减暂付款,确保以后年度暂付款只降不增;对问题三,县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消化2018年年底以前形成的暂付款;对问题四,县财政部门应将刚性支出纳入预算支出,统筹财力安排消化其他应收款;对问题五,县财政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清收消化方案,限期收回、消化暂付性款项。 (二)审计建议 1.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主体责任。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范借出款项范围和期限,严格执行借出款项审批程序,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建立财政资金外借款终身负责制。 2.加大清收力度,扎实缩小存量。构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和消化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县财政部门应根据暂付款存量与各借款单位和个人充分沟通,逐一核实,对单位偿还债务能力进行评估,采用不同的消化方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清理回收意见,限期组织清收。 3.严格控制增量,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准确核算预拨经费、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完善财政暂付性款项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清旧账、控新增、强管理、硬约束”的要求,严格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审批程序等,切实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二)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阶段性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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