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2023年-2024年4月财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来源: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4-10-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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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20日,对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撤并单位资产、负债及2023年-2024年4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县审计局审计报告(镇政审报字〔2024〕6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财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反馈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逐一落实牵头领导和业务股室、事业单位,明确各自具体整改责任,全力做好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审计报告反馈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存在问题:向企业摊派场地改造修建的问题。2023年2月,在全市“绿美临沧”建设评比中镇康县农业农村局点位不达标,为及时进行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对单位庭院场地进行改建,建设面积350平方米,建设资金预计为41580元,其中:场地平整19080元、安全门禁15600元、绿化美化6900元。由于无资金来源,施工方为参与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云南强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6月,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未就该工程与云南强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也未支付工程款。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县审计组反馈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进行逐项整改。截止2024年8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已按审计整改要求与云南强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补签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造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规定补记资产,已整改完成,记账凭证:2024年8月30日局机关记账5号凭证。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学习,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严格对各类项目摸底,确保各项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及规范项目实施,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违反规定进行设备采购。2023年8月,镇康县农业农村局购入电视及无人机各一台,价值合计55330元,其中,电视机及相关配件25600元,电视机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但本次采购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违反规定进行设备采购的问题,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对需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的资产必须按规定采购,确保落实政府采购事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严防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问题:公务接待出现一函多餐的问题。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的公务接待中多次出现一函多餐的问题,如2023年4月记账49号凭证、2023年5月记账24号凭证、2023年12月记账52号凭证等。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公务接待出现一函多餐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镇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不按规定交纳费用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镇纪办〔2024〕20号)文件的要求,收缴接待来宾伙食费,其余事项按照县纪委监委统一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对《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镇办字〔2019〕73号)文件学习,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确保我局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严防类似的问题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四)存在问题: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023年5月记账12号凭证,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对黄壳鱼场进行扩建,期间购买的发电机、增氧机、水泵等设备共计158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逐项整改。目前,已按审计整改要求对发电机、增氧机、水泵、制冷热机和增压机等设备,共计15800元进行补录固定资产,并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记账凭证为:2024年5月31日记账31号凭证。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规定等学习,全面提高我局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防类似的问题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五)存在问题:公务用车燃油及保险未在规定平台采购。1.未从政采云平台购买车辆燃油。2023年3月记账2号凭证,镇康县农业农村局为公务用车油卡充值合计支出8000元,本次油卡充值未从政采云平台购买。2.未从政采云平台购买车辆保险。根据2023年3月记账7号凭证显示,镇康县农业农村局为3辆公务用车购买车辆保险合计支出6626.25元,本次购买车辆保险未从政采云平台购买。3.公务用车加油未使用油卡。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至2024年4月期间的多次出现公务用车零星加油未使用油卡而是直接报账的情况,其中2023年零星加油8886元;2024年零星加油2620元,合计达到11506元,所涉及凭证包括如2023年7月记账20号凭证、2023年8月记账20号凭证、2023年12月记账25号、27号、28号、29号凭证,2024年1月20号、21号凭证等。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公务用车燃油及保险未在规定平台采购的问题,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通过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有效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下一步将对需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的资产必须按规定采购,不发生应采购不采购的情况,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六)存在问题:公务用车未安装ETC。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年初实有车辆20辆,2023年年末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2024年4月报废公务车辆1辆,截止2024年4月实有车辆19辆,其中行政公务用车3辆,事业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用车辆11辆。公务用车均已安装北斗定位系统但未办理安装ETC。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公务用车未安装ETC的问题,县农业农村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正在与金融系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镇康县支行)洽谈业务。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中。 (七)存在问题: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固定资产未入账。根据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会计账务显示,2023年8月购买针架2个14000元、控制器1个7117元,合计21117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逐项整改。截止2024年5月31日,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对检测站购买的控制器、2个针架已进行固定资产补录,并补提资产折旧,记账凭证:2024年5月31日检测站记账2号凭证。下一步将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确保局干部职工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防类似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八)存在问题:购买复印纸及公务用车加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购买复印纸未进行政府采购。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23年12月购买复印纸1100元,未进行政府采购。2.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购买复印纸未进行政府采购。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23年购买复印纸11750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其中:2023年12月2号凭证,支付复印纸款520元、2024年1月1号凭证,支付2022年-2024年1月复印纸款11230元,未进行政府采购(2022年2360元、2023年8120元、2024年1月750元)。3.镇康县土壤肥籽工作站车辆加油,未进行政府采购。2023年镇康县土壤肥籽工作车辆加油5,059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其中:2023年4月1号凭证1849元、9月1号凭证1085元、10月2号凭证1090元、12月2号凭证1035元。4.镇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采购复印纸及车辆加油未进行政府采购。镇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3年-2024年4月采购复印纸及车辆加油未进行政府采购支出6692元。其中:2023年12月2号凭证,车辆加油5812元、2024年2月1号凭证购买复印纸880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购买复印纸及公务用车加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确保局干部职工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格对需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的资产必须按规定采购,不发生应采购不采购的情况,杜绝现金报销加油费和复印纸的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九)存在问题: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未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1.接待存在一函多餐的问题。根据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财务资料显示,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接待工作中存在一函多餐接待的问题,如:2024年4月1号凭证,接待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作人员3餐(2023年7月3日下午-7月4日),接待费支出730元;接待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4餐(2023年6月13日至14日),接待费支出1440元。2.未按标准收取接待对象伙食费,少收回伙食费560元。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少收回伙食费,其中:2024年4月1号凭证,2023年7月3日上午至7月4日,共接待3餐、接待3人,应收回伙食费360元,已收回120元,少收240元;2023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共接待4餐、4人,应收回伙食费640元,已收回320元,少收320元。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未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镇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不按规定交纳费用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镇纪办〔2024〕20号)文件的要求,收缴接待来宾伙食费。截止2024年7月31日,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收取接待对象伙食560元,记账号凭证:2024年7月31日局机关记账27号凭证。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对《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镇办字〔2019〕73号)文件学习,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确保我局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严防类似的问题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十)存在问题: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挤占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6092元。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24年1月1号凭证,挤占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2020年4月至2024年1月办公耗材46092元(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10000元、县农业农村局36092元)。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挤占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6092元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对照整改。截止2024年10月11日,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收回该笔资金并调整会计账务,记账凭证:2024年10月11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记账1号凭证。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习,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综合水平,确保财务管理及资金支出规范化、制度化,严防类似问题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十一)存在问题: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查出的个人借款2739964.56元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整改2人个人借款,收回借款10000元。剩余14人个人借款仍未收回。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就县审计组反馈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的问题,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安排局各股室、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人员与原农业农村局退休财务人员、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到县档案馆查阅会计档案资料。目前,此问题正在整改。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县审计组提出要求,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中。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全面完整、精细科学做好预算编制,切实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部门财政资金发挥实效。 (二)强化风险意识,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梳理现有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规范现金管理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晰各项管理中不同环节的分工、协作和相互监督,规范单位内部财务控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局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上继续下功夫,夯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促进提升资产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要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出解决措施。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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