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至2021年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和抓党建促强边固防(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审计报告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
来源:镇康县委组织部 作者:镇康县委组织部 时间:2024-11-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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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镇政审报字〔2023〕12号)要求,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镇康县2019-至2021年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和抓党建促强边固防(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分析整改。现将《报告》中所列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建设资金损失浪费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勐捧镇忙丙村建设资金损失浪费320万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勐捧镇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把国土三调为基本农田图层但实际现状为坑塘水洼地面进行申报调规,目前图层图斑现状已更改为坑塘水洼地,具备水产品养殖用地条件。前期对项目建设内容破坏较小,可恢复水产品养殖,现已聘请第三方完成测量出图,8月5日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与企业代表签订水产品养殖租赁合同,产生效益6万元,场地修整、基础设施修缮由承租方负责。 (二)关于“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关于“未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问题。 (1)关于“勐捧镇岔沟村2019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19年7月24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工期90日历天;2019年7月20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个月。未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且合同签订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勐捧镇岔沟村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同样存在未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勐捧镇已经与中标方签订更正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正。 (2)关于“2021年勐捧镇丫口村、蒿子坝村、核桃箐村、石桥村、南梳坝村、半个山村、象脚水村7个村抱团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9月22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工期300日历天;2021年12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80日历天。未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且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布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勐捧镇已经与中标方签订更正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正。 (3)关于“勐捧镇岔沟村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主干道绿化)项目中标价69.9万元,合同价70万元,未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勐捧镇忙丙村2020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勐捧镇酸格林村2020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和2021年勐捧镇丫口村、蒿子坝村、核桃箐村、石桥村、南梳坝村、半个山村、象脚水村7个村抱团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存在同样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勐捧镇已经与中标方签订更正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正补充合同。 3.关于“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勐堆乡茶叶林村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发展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该项目由县国投公司代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9月13日获得《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县勐堆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村庄集体经营性建设(镇康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勐堆澡堂坝温泉三养度假村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临政复〔2023〕47号)批复文件,面积为0.9502公顷。 (2)关于“勐堆乡蚌孔村2019年边民互市建设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申请特殊销号。勐堆乡蚌孔村2019年边民互市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0亩,经与第三方公司咨询,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相关费用大概为227.7万元,由于项目申请土地审批手续相关费用金额较大,乡级财力无法保障支撑土地审批手续开展。 4.关于“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方案中勐堆乡茶叶林村‘四位一体’项目500万元资金应投入在建强基层组织、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治理水平的资金为119万元,应投入发展集体经济的资金为381万元。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投入建强基层组织、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治理水平方面资金为300万元,多投入181万元;投入在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万元,少投入181万元。投入内容调整比率达36.2%,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5月11日,县级项目组开展了对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验收,该项目通过了验收。 5.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21年勐堆乡茶叶林村‘四位一体’已完工,该工程于2022年4月6日招标,中标单位为云南龙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开工建设,2023年1月10日完工,完成投资280.10万元(甲方提供的支付凭证),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县级验收,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12月18日,勐堆乡已完成该项目竣工决算。 6.关于“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镇康县南伞镇轩岗村军弄商铺建设项目于2018年5月30日开工,2019年6月10日完工验收,截止审计时,未办理不动产证登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分阶段类整改问题。2024年10月18日县人民政府批复,目前正在等待县自然资源局明确用地单位,待明确后南伞镇将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理不动产证。 (2)关于“2019年勐堆乡帮东村委会在勐堆乡集市购买商铺,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申请特殊销号。通过勐堆乡与县自然资源局以及镇康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接核实:一是镇康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帮东村购买商铺的开发商)在勐堆乡农贸市场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做过设计规划。二是项目周边群众阻碍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建设内容没有建设完成,导致项目无法办理规划核实证件以及竣工验收材料,帮东村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县自然资源局多次督促镇康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善规划材料并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但镇康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3)勐捧镇2021年7个村(丫口村、蒿子坝村、核桃箐村、石桥村、南梳坝村、半个山村、象脚水村)抱团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12日签订合同,2023年1月10日完工,建设内容为酒店(汇福商务酒店),建设地点为勐捧镇街子,未按规定取得不动产登记证。 为分阶段类整改问题。经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及与第三方咨询,该项目用地2009年属于建设用地,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1日上报了《勐捧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划拨土地的请示》。9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补办土地不动产证。勐捧镇请示已上报县人民政府。 7.关于“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南伞镇红岩村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旅游农家乐建设工程(旅游民宿)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建设完工,建成后无收益,现由镇康县赐福彝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未与红岩村委会签订使用协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分阶段类整改问题。南伞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并协助红岩村草拟了租赁协议。2024年9月,红岩村与县赐福彝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对接3次,但未对办公场所租赁费用达成一致,2024年10月21日经与县赐福彝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县赐福彝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已多次向县级申请工作经费,没有资金支付租赁费用,未签订租赁合同。 (2)关于“南伞镇南伞村2021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2022年2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2月24日完工。壮大村集体部分资金用于县委党校“学生楼”装修,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收费标准未确定,未产生效益,南伞村委会未与县委党校签订收益分配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南伞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3日完成资产移交工作;2024年9月3日,南伞村与县委党校已签订合同。 (三)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应拨未拨项目资金1090.2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截止2023年5月31日,应拨未拨项目资金1090.20万元。其中:县财政局未拨付1055.20万元(南伞镇150万元、勐捧镇275万元、勐堆乡595.20万元、凤尾镇30万元、军赛乡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未拨付勐堆乡3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分阶段类整改问题。截至目前,已拨付项目资金312.83万元。 9.关于“勐堆乡人民政府多付工程款80765.47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勐堆乡茶叶林村2021年‘四位一体’(一标段)项目共计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801000元,根据支付凭证后附材料实际结算价款2800630.17元,多付工程款369.83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勐堆乡茶叶林村2021年‘四位一体’(一标段)项目实际应结算金额为2812021.72元,因此该项目不存在多付工程款行为。 (2)关于“勐堆乡帮东村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党群康体园建设及村庄亮化、雨水收集和人行道建设工程第三方审计认定结算金额1075854.42元,已支付工程款1100000元,多支付24145.58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11月24日,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退回勐堆乡财政所24145.58元。 (3)关于“勐堆乡帮东村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工程第三方审计认定结算金额985308.88元,已支付工程款1000000元,多支付14691.1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11月24日,怒江卓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退回勐堆乡财政所14691.12元。 (4)关于“勐堆乡帮东村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第三方审计认定结算金额2103441.06元,已支付工程款214500元,多支付41558.94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2023年11月25日,云南镇康群源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退回勐堆乡财政所41558.94元。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镇康县委组织部积极采纳审计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运行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二是加强对阶段性整改问题的跟踪问效,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三是举一反三,抓实后续项目的申报及批复、实施、验收、监督和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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