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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局长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7-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水务局局长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对尹华龙同志任县水务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19年至2020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任职期间认真抓实水利经济主要指标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业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强化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制定出台了《镇康县水务局党组职权目录表》、《镇康县水务局行政职权目录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承诺登记表》《镇康县水务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2019年账面反映结转期初余额6833.60万元;收入26057.74万元,支出7616.52万,结转期末余额25274.82万元。2020年账面反映结转期初余额24894.26万元,收入9042.93万,支出17529.57万元,结转期末余额16407.62万元。(四)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尹华龙同志任职期间,按照《镇康县水务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单位财务。差旅费报销、日常开支、工程拨付,执行“经办人填报报销单或施工方按工程进度填报拨款申请表—股室领导审批—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局长签阅—财务审核报销(5000元以上支出及大额工程款拨付执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会签方可支出)”的经济业务监督程序。(五)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根据镇康县水务局提供的数据,尹华龙同志2019年1至12月应发工资13.99万元,实发工资11.90万元,公积金1至12月(含单位部分)2.2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32万元,考核奖0.15万元;2020年1至12月应发工资15.15万元,实发工资11.40万元,公积金1至12月(含单位部分)2.2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33万元,考核奖0.9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4701.44万元;(二)“三公”经费不减反增5.59万元;(三)挤占拉用项目资金81.77万元;(四)私车加公油1.70万元;(五)多报销出差伙食费补助0.08万元;(六)无资金来源建设项目175.46万元;(七)应收未收资产占用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未收临沧锐达实业有限责任水电公司(大丰水电站)2015年至2020年资产占用费5.68万元;(八)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九)项目已完工审定,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等手续,长期挂“在建工程”,截至2020年底,已完工审定35个工程项目,共计29460.86万元,仍计入在建工程未入资产;(十)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问题(一)作出逐年将预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预拨资金逐年转账核销;对问题(二)(十)此次不作处理;问题(三)作归还借用项目资金,调整相关账目的处理;问题(四)(五)作收缴处理;问题(六)(七)(八)(九)预算执行已作处理。

(二)审计建议

1.镇康县水务局应严格执行《预算法》,按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执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部门基本支出。

2.镇康县水务局应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费用报销流程执行审批,加强经费管理。

3.镇康县水务局应强化会计基础,组织相关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核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挤占拉用项目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无资金来源建设项目等正在整改,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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