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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明同志任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7-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郭红明同志任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委托书》要求,县审计局对郭红明同志任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郭红明同志任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2020年,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雨季造林4.12万亩、2017至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735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4万亩,澳洲坚果提质增效43万亩等,390个疑似违法图斑调查率达到100%。林地保有量与2019年相比基本无变化,森林覆盖率由68.89%增加到72.2%,增加了3.31%;森林蓄积量由1021.13万立方米增加到1117.86万立方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林权监管服务平台未实现林权证与图形的衔接管理。(二)林木采伐卷宗不规范。(三)应收未收行政处罚金0.24万元。(四)未完成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问题。(五)未收取植被恢复费14.04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意见书。对(一)问题,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完善林权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对(二)问题,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加强伐木资料归档整理工作,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文件。对(三)问题,应尽快收缴行政处罚金,并按要求上交县财政。对(四)问题,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应积极入户宣传,完成镇康县在养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对(五)问题,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尽快收缴上述植被恢复费,并按要求上交县国库。

(二)审计建议

1.建立保障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优化配置。加强服务保障,推进林权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图证衔接。

2.加强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的整改落实,完善林木采伐档案管理。

3.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增强保护林地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二)(三)(五)问题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完成整改,(四)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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