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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5-04-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县审计局2024年项目计划安排审计局镇康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下达项目资金共计3637万元,实施项目49其中:上海对口帮扶项目6个、资金3200万元;携手兴乡村项目42个、资金392万元;劳务协作项目1个、资金45万元。49个项目由南伞镇、勐捧镇、凤尾镇、勐堆乡、忙丙乡、木场乡、军赛乡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9个项目单位具体实施。东西部协作项目主管部门为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截至2024年9月30日,49个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3637万元全部到位,支出3635.38万元、预留质量保证金1.6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南伞镇白岩村竹木加工厂和南伞镇白岩村咖啡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三)南伞镇白岩村竹木加工厂项目资产协议书权属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权属不符;(四)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南伞镇白岩村竹木加工厂租金。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服务发展中心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对问题(二),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临沧边境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收集、规范项目资料;对问题(三),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服务发展中心及时对资产权属进行调整;对问题(四),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应协助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服务发展中心催收租金,确保帮扶项目发挥预期作用,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得到保障。

(二)审计建议

1.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帮扶协议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2.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督促并完善各项审批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3.项目实施单位对已完工验收的项目要进行移交管护,尽快投入运营,并对已签订出租合同即将产生经济收益的项目持续进行跟进落实,确保村级集体收入得到保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二)已完成整改,其余3个问题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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