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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16-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跟踪的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1-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镇康县2016-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住房租赁补贴的计划、投资、建设及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6-2019年棚改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上级下达镇康县2016-2019年棚改目标任务3162套,截至2019年底实际完成2454套,完成率77.61%。

  (二)2016-2019年棚改项目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镇康县2016-2019年棚改项目计划投资67459.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335.59万元。使用资金11104.61万元,结转资金5230.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对城镇基础设施完善、风貌提升等环境改善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执行方面。超批复实施项目,木场乡实施批复方案之外的雨污管网建设、电路保护管铺设等工程约200万元占23.11%;

  (二)政策执行方面。部分乡(镇)超棚改范围实施项目,涉及投资金额2339.90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面。一是部分乡镇占用其他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78万元;二是公款10万元支付至个人账户;三是工程预付款100万元支付不合规。

  (四)租赁补贴实施管理方面。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识别不精准,审核流于形式。镇康县住建局以低保人员作为申请租赁补贴的基础,未严格审核申请人家庭情况。

  (五)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一是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部分乡镇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涉及金额102.83万元;二是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三是中标单位随意弃标;四是工程未批先建,手续不齐全;五是合同签署不规范或执行不严谨;六是项目实施完成未及时验收、结算;七是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多个项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八是监理机构配置不健全,工作不到位。

  (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垃圾车6辆车未完成上牌落户,资产权属不清,涉及金额81.77万元。

  (七)其他应关注事项。一是结算金额大幅超合同金额,无项目变更申请及批复程序资料;二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三是项目工程设计不规范,致使投资增加;四是改建房屋补助到户金额无相关依据或依据不足;五是经现场查看,县住建局2018年疆城家园改扩建项目小区道路改造工程,路面积水严重。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依法整改。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快工程进度,保障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2.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把控关键环节,规范工程资料,确保程序合规、过程规范、质量达标。

  3.执行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补助对象进行审核。清理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发挥租赁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及涉及乡(镇)已部分整改,其他正在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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