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镇宾同志任南伞镇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9-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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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审计委托书》要求,县审计局对方镇宾同志任南伞镇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方镇宾同志任职期间,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并就有关事项抽查审计了农服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财政所等3个南伞镇的下属单位。 (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方镇宾同志任职期间,能够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等规定,但在经济政策等执行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向南伞镇下属单位转嫁费用、接待费不降反增等问题。 (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从南伞镇提供的资料看,方镇宾同志任职期间,南伞镇人民政府实施完成了2018年村集体经济、南伞镇35个党员活动室建设、白岩村“四位一体”建设等10个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召开班子会议对重要事项、细节认真经过班子讨论、决策、通过。 (三)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1. 2018年南伞镇政府资金收支情况:上年结转(结余)827.92万元,各项收入1682.58万元,各项支出1941.2万元,收支结转(结余)569.3万元。 2.2018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结余)2080.71万元,本年收入4738.04万元,本年支出5120.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97.8万元。 3.其他债务(政府性债务系统反映的债务) 截至2018年12月,南伞镇人民政府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16.21万元。 (四)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方镇宾同志任职期间,部分事项监管不到位,存在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账务处理不规范、应记未入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 (五)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方镇宾同志2018年账面工资收入为14.5万元。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方镇宾同志在项目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擅自扩大开支范围1.87万元;二是违规向南伞镇下属单位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转嫁应由南伞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的费用共计19.6万元;三是接待费不降反增;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五是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六是应记未入固定资产30.44万元;七是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八是账务处理不规范53.04万元;九是南伞镇未执行政府食堂管理制度;十是虚列套取项目资金14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问题(二)(三)(五)(七)(九),不作处理,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问题(一)(六)(八)(十),责令按审计意见整改,截至2020年7月30日已整改;对问题(四),南伞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 1.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履职意识,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加大债权债务清理力度,建议南伞镇及时成立清理小组,对债权债务事项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区别处理,及时收回。 3.强化镇政府及各站所、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范列报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九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往来款项清理问题正在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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