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11-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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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政府: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99号),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县残联违规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燃油补贴问题,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清退收回整改,并于2020年8月31日将清退收回3000元违规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燃油补贴现金转存到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账户:24179401040005196。 二、关于残疾人康复协会重复报销伙食费、餐费问题,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清退收回整改,并于2020年8月31日将清退收回7100元重复报销伙食费、餐费现金存入残疾人康复协会账户:8200015645810012。 三、关于县残联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情况说明整改。一是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因我单位驾驶员被抽派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给单位出差下乡用车带来了不便,临时聘请段国洪(又名段大六)帮助驾驶车辆出差下乡,我会按照镇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下乡伙食补助标准每天给予段国洪100元的补助,因段国洪没有个人银行卡,补助支付到其女儿段旻的银行卡上。二是在2019年5月份脱贫攻坚大走访期间,李存菊代刘德贵缴纳下乡伙食费每餐15元,从报销补助中扣回,所以刘德贵应报销100元,实际到账85元,李存菊应报销100元,实际到账115元。三是在2019年5月份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下乡期间,滕绍荣垫支加油费423元,所以423元加油费打到滕绍荣账户上;段国洪帮助驾驶车辆下乡,因没有个人银行卡,下乡补助100元打到其女儿段旻的银行卡上。 通过审计组对我会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审计,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和存在问题,并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出差下乡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伙食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县残联财务收支管理各项工作。 镇康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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