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镇康县军赛乡彩靠村、木场乡芹菜塘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3-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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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自然资源局的申请函,县审计局对县自然资源局2015年度镇康县军赛乡彩靠村、镇康县木场乡芹菜塘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2015年土地整治项目涉及镇康县木场乡和军赛乡,项目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4394.82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该项目分为木场乡片区及军赛乡片区两个部分。向社会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已完工。 项目送审总决算投资4263.64万元,其中:工程投资3860.50万元,待摊投资(其他费用)403.14万元。审计审核决算投资4251.44万元,其中:工程投资3848.30万元,待摊投资(其他费用)403.14万元;核减投资12.20万元,核减率为0.02%。截至2019年8月31日,到位资金3814.82万元,本次已支付工程款3183.83万元,未支付工程款630.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加大了镇康县土地的复垦整理力度,增加了全县的耕地面积,同时提高了土地的使用率和农民的生产效率,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2.20万元;(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整改的问题(未交预算收入0.28万元、支付军赛乡南榨村委会房租费2万元未附合同协议) 。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结算多计工程造价12.20万元问题,由被审计单位在与施工方实际结算时依法整改。未交预算收入和未附合同协议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拍摄影像资料及存档保留,加大对项目后期的管理,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2.建议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预留款项长期不列支等情况发生,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使项目得以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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