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镇宾同志任南伞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3-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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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县审计局对方镇宾同志任南伞镇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方镇宾同志任南伞镇镇长期间(重点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南伞镇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情况抽查了南伞镇人民政府、镇康县水务局。 南伞镇辖区内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范围包括三条径流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0条径流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五座大中小型水库,四座电站,四个小塘坝,73条0.2立方米/秒以上的引水渠道。截至2018年12月31日设立河(湖)长26名其中:镇河长10名,村(社区)河长16名,共开展巡河次数186次其中:镇级巡河81次,村级巡河105次,设立公示牌13个其中:县级2个,镇乡11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未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二)乡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达标;(三)未对村级河长的考核。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对(二)(三)问题,南伞镇应加大巡河力度,尽快完善考核制度。 (二)审计建议 1.加大巡河次数,完善巡河记录,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2.加大巡河排查,从源头上杜绝水污染源,积极推进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伞镇已部分整改,其他正在积极整改中。对提出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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