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3-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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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镇康县“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2019年6月30日,投资计划文件共下达106个自然村,下达建设里程597.789公里,下达项目资金18444.39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1493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511.39万元;镇康县财政局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444.39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14933.00万元、省级补助3511.39万元。 (一)2017年总体实施情况 1.计划内2个所属自然村与实施线路一对一匹配,实施线路2条,中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68.00万元,下达里程4.812公里,招标里程4.812公里,2条均已竣工验收。 2.计划内36个所属自然村实施地点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1)计划内18个所属自然村合并实施,实施线路5条,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434.00万元,下达里程41.155公里,招标里程41.155公里,其中:已竣工验收3条;已完工未验收2条。(2)计划内18个所属自然村对应实施线路18条,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586.40万元,下达里程45.548公里,招标里程45.548公里,18条均已竣工验收。 (二)2018年总体实施情况 1.计划内4个所属自然村与实施线路一对一匹配,实施线路4条,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153.68万元,下达里程32.986公里,招标里程23.668公里,4条均已竣工验收。 2.计划内26个所属自然村实施地点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1)计划内12个所属自然村合并实施,实施线路5条,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3808.00万元,下达里程108.816公里,招标里程61.5公里,其中:已竣工验收1条,在建4条。(2)计划内14个所属自然村对应实施线路14条,下达中央、省级项目资金4135.31万元,下达里程118.109公里,招标里程74.95公里,其中:已竣工验收5条,在建9条。 (三)2019年总体实施情况 计划内38个所属自然村实施地点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 1.计划内25个所属自然村对应实施线路25条,下达中央资金4915.00万元,下达里程196.581公里,招标里程196.581公里,其中:已完工未验收1条,在建24条。 2.计划内12个所属自然村合并实施,实施线路4条,下达中央资金1231.00万元,下达里程49.261公里,招标里程49.261公里,4条都为在建中。 3.计划内1个所属自然村未实施,下达里程0.523公里。下达项目中央资金13.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拨交通专项资金7712.00万元;(二)计划内项目调整变更等未执行规定程序;(三)未缴纳履约保证金330.33万元;(四)未按规定要求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共800.71万元;(五)未缴纳合同印花税8.12万元;(六)挤占、挪用项目资金82.73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将滞拨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对(二)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程序上报,完善相关手续;对(三)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履约;对(四)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核定及缴纳;对(五)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规定及时补缴印花税8.12万元;对(六)问题,责成县级财政将占用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 (二)审计建议 1.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监管,建立资金台账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加强财务会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基础、财务管理工作。 3.严格规范招投标,加强招投标审查,遵守国家合同有关规定,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管理,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局正在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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