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芒卡“3·01”地震救灾款物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的审计结果 |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19-08-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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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沧源芒卡“3·01”地震救灾款物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98.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0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60.20万元,县级安排20万元、市地震局直接下达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下拨广播电视设备物资700户。 (二)拨付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镇康县财政局累计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098.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0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60.20万元,县级安排20万元、市地震局直接下达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广播电视设备物资700户全部下发农户免费安装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沧源忙卡“3·01”地震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调拨工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有序操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住建局滞留沧源5.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级补助资金82.2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滞留省级补助资金的问题,县住建局在审计期间已上交县财政,此次不作处理。 (二)审计建议 县住建局要加强对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及时把救灾应急资金下拨到受灾点,发挥救灾应急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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