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3-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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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县级1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审计局以“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方式,对镇康县财政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水务局等70个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进行了数据采集和集中分析,并针对1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现金收支、固定资产、往来款等1000多条数据疑点进行审计调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专项审计调查抽查15个单位,查处各类问题金额共计43962.90万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县南伞水库管理局:个人借支公款4.69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非税收入30万元。 (二)县水务局:违规借支预算款60.00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非税收入36.95万元;未使用网银支付9万元;重复列支设计费6.00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18833.31万元,“其他应收款”10616.23万元。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挤占维稳经费0.25万元;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0.5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280.00万元,“其他应收款”292.00万元。 (四)县商务局:改变项目资金用途236.00万元;结余结转历年项目资金1993.86万元;未使用网银支付14.01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33.07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213.60万元,“预付账款”1100.00万元;竣工结算工程未入“固定资产”291.45万元;部分大额支出无班子会议纪要、合同无双方签字盖章、无竣工决算35.05万元;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1703.82万元。 (五)县林业和草原局:结余结转历年项目资金3678.68万元;未开正式发票20.00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上缴非税收入4.59万元;未使用网银支付11.13万元;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1573.65万元。 (六)司法局: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非税收入28.93万元;接待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0.26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62.98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59.23万元; (七)县财政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1.70万元;单位授权支付中未使用网银支付15.08万元。 (八)县森林公安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92.74万元,“其他应付款”93.57万元。 (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1690.48万元;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1.3万元。 (十)县民政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预付账款”56.13万元,“其他应收款”779.53万元;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0.17万元。 (十一)中共镇康县委政法委: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金额0.11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相关单位涉及的问题已作出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中共镇康县委政法委已全部整改;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南伞水库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已大部分整改,其他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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