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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政府集中新建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19-03-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城投公司的申请函,县审计局对县城投公司实施的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工程政府集中新建1024套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服务区一二标段、工业园区商贸区、军赛片区),项目2012年经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工业园区服务区一二标段、工业园区商贸区建设项目经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邀请招标;军赛片区公开招标。项目分别于2013年、2014年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项目送审决算投资19691.09万元,审计审定决算投资18213.64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7142.82万元,其他费用1070.82万元。核减投资1477.45万元,核减率为7.5%。截至2017年8月31日,到位资金16239.06万元,本次已支付工程款11794.16万元,未支付工程款6419.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建成使用,改善了我县中低收入群体及新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困难的问题,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项目仍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及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477.45万元;(二)单项工程多付工程款45.95万元;(三)关注问题:1.截至2018年7月末,镇康县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服务区项目闲置土地37580.15平方米,相关费用支出占用项目资金75.53万元。2.截至2018年7月末,镇康县2012年园区商贸区及军赛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一)问题,多计工程造价1477.45万元,责令被审计单位在与施工方实际结算时依法整改;对(二)问题,责令县城投公司限期收回;对(三)问题,建议县城投公司主动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县城投公司加强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后续维护维修等运营管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长期发挥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县城投公司应对本次审计的建设项目涉及已预入固定资产部分根据审计审定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城投公司对问题(一)(二)已整改,问题(三)正在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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