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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堆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19-03-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国土环保局的申请函,县审计局对县国土环保局2015年实施的勐堆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4年1月28日批复立项,计划总投资1253万元,实际下达省级财政资金1008万元。项目已完成,2018年3月通过县级验收。

  项目竣工决算投资813.97万元,其中:工程投资541.29万元,临时工程支出31.16万元,独立费用201.74万元,预备费39.78万元。截至2018年7月30日,到位资金1008万元,本次已支付工程款622.17万元,结余资金385.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项目的实施,基本解决了勐堆乡政府驻地地质灾害滑坡问题,项目覆盖了勐堆乡中心完小、乡卫生院、武警边防派出所、村庄、农田及公路等重要设施,保证了勐堆乡驻地滑坡治理项目得以发挥效益。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 列支工程款无正式发票260.79万元;(二) 关注的问题:1. 经审计组2018年10月2日深入项目点实地抽查, 项目建成后,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部分抗滑桩被掩埋。2. 竣工决算报建设4米的挡墙决算金额0.23万元,经现场抽查,未见实物。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和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一)问题,县国土环保局应尽快督促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对(二)问题,管护不到位问题,建议县国土环保局积极争取后续管护资金,并落实相关管护责任单位及人员,实现项目应有效益;未实施的挡墙问题,由县国土环保局与施工方实际结算时整改。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加强对治理滑坡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出现未开正式发票列支项目款的情况发生,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使项目得以发挥效益。

  2.建议县国土环保局加强项目后续管理,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国土环保局正在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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