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3-08-0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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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3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心怀“国之大者”。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确定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县审计机关对财政、金融、社保、农业农村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聚焦审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推动实现揭示一个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成效,以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监督效能的更大化。 三、审计项目计划 2023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审计项目情况,在确保上级统一组织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前提下,结合我局现有审计资源状况,以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努力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各股室(中心)审计工作强度相对均衡。2023年,我局计划安排审计项目共17项。其中:上级项目3项,县级项目14项。项目分类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1项、财政管理审计5项、企业审计1项、投资审计4项、审计民生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4项、资源环境审计等1项。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等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衔接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办公室牵头,所有股室结合具体项目按照全市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各有关股室对接市局对口科室的具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负责专题汇总报告。出具报告后及时将审计结果、相关表格报送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股按市局统一要求,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市局上报全县综合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二)财政管理审计 2.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客观反映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重点关注四本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支出情况,以及“三保”保障、过“紧日子”、隐性债务化解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 【组织方式】由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5月,5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县级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共2项)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目标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规范财务核算,重点对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组织方式】由法规股、投资审计股共同实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投资审计中心共同实施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6月,6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全县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制度、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摸清我县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表现形式以及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重点关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使用、维护以及运营绩效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制度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省厅项目,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完成。 【审计时间】2023年1月至3月,2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中旬前出具正式审计调查报告。 5.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根据临沧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决定,按照“纪审联动”和“五统一”的审计工作原则,通过对各县(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原移民局)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揭示本部门财务管理核算和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各类资产、资金、资源的安全完整。以“边审边移”的方式,重点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重大问题及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移民的合法权益。 【组织方式】市局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农业和社会保障股、法规股、投资审计中心按照市审计局“五统一”工作原则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2023年2月底前完成现场审计,2023年3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金融审计 6.县农信社系统不良贷款专项审计 【目标和重点】围绕农信社系统改革发展、风险管控、挽回损失、绩效提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全市农信社系统加强风险防范、立足主业、不断提高经营绩效,更好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为目标,以不良贷款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不良贷款形成、处置等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省厅项目,“上审下”交叉审计,县级抽调人员参与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7月。6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底前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及综合报告。10月底前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和项目后评估及总结工作。 (四)投资审计 7.竣工决算审计 【目标和重点】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真实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执行、建设资金到位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及实施、合同签订及实施、工程造价、设备及材料采购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投资审计中心实施镇康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5月,5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8.阶段性跟踪审计(3项) 【目标和重点】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合法、合规使用资金,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执行、建设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及实施、合同签订及实施、设备及材料采购、征地拆迁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投资审计股牵头,组织投资审计中心共同实施镇康县桃子寨至小炉场边防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由投资审计中心牵头,组织投资审计股共同实施镇康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跟踪审计、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并结合县住建局局长郭忠武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2023年6月至12月,11月结束现场审计,12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民生审计 9.2022年沪滇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及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方式】由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11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12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六)经济责任审计 10.镇康县管领导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2项) 【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及政府债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办公室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对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金正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投资审计中心共同实施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杨新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结合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12月,11月底结束现场,12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1.县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鉴证(共2项) 【目标和重点】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促进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分清责任、交清家底,推动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和干净担当,切实维护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安全。主要审核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末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结余、资产、负债、损益、债权债务、重要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以及个人保管使用单位财产移交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法规审计股,对2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鉴证。 【审计时间】2023年1至12月。 (七)资源环保审计 12.县住建局局长郭忠武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农村和社会保障股共同完成,并结合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同步进行。 【审计时间】2023年6月 (八)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临时安排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临时安排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审计监督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二)持续深化“一盘棋”理念。各牵头股室要切实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认真研究谋划,通过大练兵、大培训,加强与市级审计机关的联动联审,带动和提升基层审计机关的业务能力;加强审计项目的融合贯通,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平台,部门预算、专债资产等项目统分结合、互为因果,推动财政预算深化改革。 (三)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2023年度,将本级预算执行、专债项目资产、农信社不良贷款等项目作为研究型审计重点项目,推动审计人员把审计现场当作研究室,在宏观层面研究政策规定、中观层面研究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属行业领域、在微观层面研究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服务宏观决策的能力。 (四)积极探索审计项目绩效管理。各审计组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探索开展全员全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反映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把工作成果量化和透明化,进一步促进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参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密纪律以及宣传纪律。
附件:镇康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表 |
附件【镇康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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