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公租房线上报名公告


来源: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5-04-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推动全县公租房申请办理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根据《云南省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镇康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方案》及镇康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的实际,我县开通了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渠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云南政务网或云南政务网的移动端如实填写进行填报申请(已向县城投公司提交过《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正在轮候的不用重复填报)。若在线上报名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可咨询镇康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883-3083667)或镇康县城投公司(电话0883-6622699)或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6632116。

二、申请人保障范围及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单身人士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6000元(月收入不包括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低保的居民视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或在申请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人家庭无机动车或者拥有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低于2辆,车辆购买价格(含税)低于2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家庭不得拥有大中型客货用车或工程机械用车;

5.申请人家庭成员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三、申请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云南政务网或云南政务网移动端,在线填报个人申请信息。

2.系统自动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查询,查询结果将实时反馈至县住建局公租房申请管理后台。

3.县住建局依据查询汇总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通过,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被纳入镇康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轮候库。公租房分配管理运营单位根据空闲房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开展配租工作 。

四、申请指南:

(1)申请端口

①第一种:PC端操作(用户端)搜索云南政务服务网或者前往https://zwfw.yn.gov.cn页面→完成注册并登录→“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进入公租房“一件事”系统。

②第二种:移动端操作(APP端)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点击进入APP→完成注册→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公租房申请”。

③第三种:移动端操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小程序:“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注册→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公租房申请”。

(2)申请步骤

以上三种途径三选一进入申请页面。以下以微信小程序截图为例进行说明。

第一步:进入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立即登录,输入手机号或身份证号进行登录,未注册的需要注册账号后登录。(微信小程序进入可微信授权登录)

第三步:在搜索栏输入“公租房”,点击搜索。点击进入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页面。

第四步:进入云南省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系统在线申请首页,点击公租房申请。

第五步:勾选需核验事项(需要全部勾选),点击确认选择进入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所需办理的区县(选择临沧市-镇康县),点击确认选择。

第七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字符号为必填项,已婚申请人必须将配偶添加为共同申请人。全部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材料。

申请人提交完成后,等待县住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者条件不符合的审核不予通过,申请人在申请首页“我的申请书”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纳入公租房申请轮候库,等待公租房分配办根据房源空闲情况组织摇号配租。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