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镇康县城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
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2-12-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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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 根据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镇康县城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镇康县城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在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县人民政府六楼)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辉 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付郁芳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银颖 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督察专员 (四)听证记录人 闵 丽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谷春雨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代表 帅新辉 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穆 涛 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沙正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董客男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股股长 李建贵 县交通和运输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李哲仙 县信访局一级科员 高占杰 县财政局高级工 杨儒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杨 升 南伞镇人民政府干部 郑连奇 南伞镇德胜社区副书记 王洁凯 南伞镇新城社区副主任 李明斌 县客运公司副主任 丁 薇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陈跃东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刘 勇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尹国尚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王 荣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李自能 消费者代表自由职业 黄文涛 消费者代表个体户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鲁德能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和有平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4、法律工作者 刘文芝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同时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特此公告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6日 |
附件【城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告(2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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