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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5-04-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举行《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26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7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6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

(四)法律工作者2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督察专员1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叁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付郁芳

联系电话:0883-6630109

信函寄至: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网上报名邮箱:zkjhj@163.com;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4月29日18:00止

特此公告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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