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
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5-04-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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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举行《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26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7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6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 (四)法律工作者2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督察专员1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叁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付郁芳 联系电话:0883-6630109 信函寄至: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网上报名邮箱:zkjhj@163.com;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4月29日18:00止 特此公告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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