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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康县兴旺建材有限公司镇康县勐捧镇洼子寨采砂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的公示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4-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文件),镇康县勐捧镇洼子寨采砂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编制了《镇

康县兴旺建材有限公司镇康县勐捧镇洼子寨采砂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要求请专家评审。县自然资源局已征求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意见,均无意见建议,拟同意通过方案和专家意见,于2024年4月9日开始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请镇康县兴旺建材有限公司按照方案要求缴存土地复垦费用和建立基建账户。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备案。

用地期结束后,请镇康县兴旺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镇康县兴旺建材有限公司镇康县勐捧镇洼子寨采砂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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