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4-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资产,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的通知(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全县近两年来土地供应情况编制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工作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科学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坚持总量控制、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用地需求,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7宗48.259公顷(其中存量2.628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15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8.068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6289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406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为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努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积极支持和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优先安排新产业用地,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实行差别化供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标准供地,优先为全县重点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适当下调住房用地规模,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五年平均供应量。 (三)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除公益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商服、住宅、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鼓励公共管理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要紧紧围绕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大批而未供土地供应,供地条件成熟一宗供应一宗,真真实实把项目落实到地块上。 (二)加强规划引导 加强规划引导,为土地供应提供明确的规划指导。合理提高计划供应土地的规划指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土地资源价值。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ynzk.gov.cn/。 附件:1.镇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镇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镇康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地块位置示意图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