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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2-08-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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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保护及项目用保障情况。一是完成编制了南清、瑞孟和施勐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上报通过审查。及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工作,完成储备区划定工作,成果正在进行审查。二是配合完成云南省界河整治二期镇康县红石头河、板桥河界河治理工程用地预审,南清、瑞孟和施勐3条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三是已获批3个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正在实施2个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工作,已完成拆旧区80%的复垦工作;另一个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拆旧区复垦工程招标工作。四是军赛、木场2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量复核和工程量审计工作;正在申报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已经县级审查,修改完善后报级审查。五是正在开展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和南伞等3个乡(镇)2018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和公共设施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积极推进南清和施勐2条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

2.国土空间规划情况。一是先后参加2次省厅组织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培训,已成立印发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在起草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生态红线划定评估工作已完成纠偏工作,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叠加分析、更新完善自查报告,近期将上报市局审查。二是认真落实已批复的《镇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正在开展镇康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评估修改工作,已编制完成南伞镇、勐捧镇土地规划调整方案,正在进行审查。

3.土地利用情况。一是全年共上报市级权限审批供地5宗,面积190.308亩,获批4宗,面积136.992亩,未批1宗,面积53.316亩;组织县级权限供地 15宗,面积70.2855亩。组织挂牌出让5宗,面积28.2705亩,其中流拍1宗,面积5.8995亩;正准备公示2宗,面积4.731亩。二是全县批而未供土地2009年以来主要涉及8个农转征批文,全部为批次用地,涉及面积1812.57亩;通过加快供应消化,已完成供地958.7205亩,完成比率为52.89%;剩余面积853.8495亩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处置50%以上。三是全县闲置土地共4宗,面积59.9166亩,通过消除障碍促动工的方式完成处置3宗,面积40.9766亩,认定闲置1宗,面积18.94亩;认定闲置的1宗因城市规划调整,计划置换土地后开发建设。四是全县闲置土地挂牌督办项目2宗,面积共40.6266亩,采取消除障碍,促进动工方式处置,2个项目已进场施工,其中一个项目已基本完工。

4.不动产登记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8月底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进入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合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3723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接入总量3938条,完成城镇宗地整合2400件、房屋登记整合13109件; 2019年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17本、证明849份。积极推进文明新村、疆城家园等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无法办理不动登记问题,共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

5.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完成7个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报件,其中:4个探矿权已经领证、1个办理注销、2个采矿权已经领证。按规定征收了2019年度12个采矿权使用费,收缴费用10500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完成2018年矿山实地测量及动态测量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已完成2个砂石场系统安装、试运行,正在安装2个,下步计划安装1个(矿权正在办延续)。

6.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制定并印发《镇康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签订了《镇康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开展巡查排查3次、重点对80多个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排查;集中培训1次,各乡(镇)分批次组织监测员业务培训7次,参加300余人,重点区域组织应急演练5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完成木场乡政府驻地、勐堆乡铜厂村塘上水组2个治理项目的外业工程;完成木场乡木场村独水井组、木场乡芹菜塘村沙坝组、勐堆乡彭木山村平箐组3个治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完成了勐捧镇石桥村村委会及南伞镇道水村柳树水组2个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已进行项目设计复核,我县2019年申报的4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准备下达。三是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清退工作,共涉及清退保证金23个,其中:完成清退17个、还未完成6个。

7.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一是全年开展执法巡查43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7份,其中:土地31份、矿产26份。二是全县“大棚房”问题整治涉及10个(后期举证退出1个,实际整治9个),面积35.24亩;已完成拆除“大棚房”9个,复垦土地34.26亩;举证退出1个问题,已按程序报批用地。三是2018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318个(含耿马县飞地图斑1个),面积2223.3亩,占用耕地1342.92亩。完成判定并填报图斑328个(含分割图斑),面积2223.3亩(耕地面积1342.92亩);经外业核实,内业判定,最终上报系统违法用地图斑75个,总面积323.12亩,占耕地面积202.2亩,占基本农田52.76亩。四是成都督察局例行督察镇康县涉及挂账整改问题20个,现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9个。

8.违建别墅问题摸排清查工作。我县组织水务、林草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摸排清查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点等重占区域进行全面摸排,目前我县未发现违建别墅问题。

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已完成了2529平方公里外业核查、举证和县级自检、作业单位检查,经报省、国家核查,国家三调办对镇康县反馈了国家级核查结果,乡镇抽查差错率0.23%,全县检查差错率0.12%,目前正在进行实地核查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03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5.87万元,占总收入的79.50%,比上年同期减9.4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较上年减少571.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826.52万元,占总收入的20.50%,比上年同期减46.3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木场芹菜塘土地整治项目和军赛彩靠土地整治项目进入后期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985.1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8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95万元,占总支出的40.26%,比上年同期增30.00%,是因为人员调动实有人员增加4人(李新灿2019年4月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董文奎由本单位调入农业农村局,吴洁琼2019年5月由本单位调入财政局,李国建、李忠海、李晓虹、毕卫东、杨德萍5人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工资、办公费和差旅费等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717.02万元,占总支出的59.74%,比上年同期减56.0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处于项目后期阶段,新项目还处于项目前期阶段,项目资金支付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6.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人员调动实有人员增加4人(李新灿2019年4月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董文奎由本单位调入农业农村局,吴洁琼2019年5月由本单位调入财政局,李国建、李忠海、李晓虹、毕卫东、杨德萍5人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和差旅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7.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0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处于项目后期阶段,新项目还处于项目前期阶段,项目资金支付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项目、地质灾害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55%。与上年对比减少11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6.8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5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员医疗保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病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3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7%。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46.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环保日常工作支出;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勐堆乡整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款;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4.城乡社区(类)支出21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6.29万元,主要用于勐堆彭木山增减挂钩项目、凤尾增减挂钩项目、扶贫搬迁第二轮增减挂钩项目;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9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5%。其中: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600.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国土日常工作支出;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支出167.42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服务费用;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土地卫片支付监督检查工作费用;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土地卫片支付监督检查工作费用;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砂石场巡查和安全检查差旅费;2209901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款、2017年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款;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24.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勐堆铜厂塘上水地灾治理项目工程款、发放乡镇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拨付木场乡人民政府松坡自然村地质灾害治理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4.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10万元,下降6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7万元,减少7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32.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万元,占77.10%;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占22.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污染源普查、违法用地查处、参加市级省级会议和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6万元,增加7.2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人员调动实有人员增加4人(李新灿2019年4月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董文奎由本单位调入农业农村局,吴洁琼2019年5月由本单位调入财政局,李国建、李忠海、李晓虹、毕卫东、杨德萍5人由住建局调入本单位),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费用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37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50.62万元,固定资产480.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6.64万元,无形资产37.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42.7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16.8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5.6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482.03平方米,出租土地2350平方米,账面原值207.9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375.25

15850.62

480.32

414.82

0

0

65.50

0

2006.64

37.6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1111

  
附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说明表.XLS2020092105460253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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