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5-04-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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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7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网址: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zk.gov.cn) 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镇康县军赛民族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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