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时间:2021-03-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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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0000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汇总预算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设6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审批股、县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储量股),参公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南伞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勐捧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凤尾自然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镇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镇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康县规划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自然资源执法情况 镇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镇康县301宗,占地面积约720.16 亩,建筑面积约345370.2平方米,已完成整改112宗,整改占地面积266.09,建筑面积75774.91平方米,整改率36.21%。土地例行督察挂账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拆除建筑物12700.06平方米。 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成立了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的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好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生态红线划定自查评估,完成城市风貌规划编制初稿,结合岸城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正在开展城市规划优化调整工作。 耕地保护情况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监测管理工作,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积极组织开展勐捧镇半个山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和木场乡复垦整理项目的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启动实施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编制完成了“十四五”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已上报市级审查,涉及7个补充耕地项目,7个提质改造项目。 用地保障情况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认真梳理重点建设项目,系统内镇康县重点项目共152个,已保障71个,保障率46.7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2020年初镇康县批而未供处置基数(2009年-2017年获批)435.49亩,市局下达2020年10月30日前消化处置任务量217.74亩,目前,批而未供完成处置48.249亩,处置率22.16%。二是2020年初镇康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4宗,面积75.2925亩,市局下达2020年10月30日前消化处置任务量45.17亩,目前,完成处置16.3245亩,处置率为36.14%。 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全县涉及南捧河自然保护区 2 个采矿权、6 个探矿权退出工作。2 个采矿权都已过期,同时,被列入转型升级淘汰关闭类矿山,政府已公告关闭,积极协调矿业权人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报请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矿业权进行公告注销。有 2个探矿权缩减矿区面积已通过市、县的各类保护区审查,其中1个探矿权正在准备报件资料,另外1个探矿权涉及铌稀土矿,审批已被省厅冻结;有2 个探矿权正在办理缩减矿区面积的变更登记,对提交缩减后矿区范围进行初步审查,涉及生态红线,正在重新进行缩减;有 2 个探矿权的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矿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情况 一是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康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三是完成了3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房不动产调查确权1489宗、土地面积23.488公顷,已经具备登记发证条件。完成全县4万多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信息采集,正在开展三级认定审核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及时调整充实镇康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印发《镇康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镇康县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镇康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69个,共落实监测员338名,在入汛前对监测人员及隐患点情况进行了排查核实,同时,对2019年度监测员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督查。镇康县涉及地质灾害项目19个(特大型1个,大型3个,中小型15个),申报镇康县木场乡驻地滑坡治理项目(特大型)的设计变更,申请镇康县勐堆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镇康县忙丙乡岔路寨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2个大型项目终验,正开展镇康县军赛乡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其余15个项目中2个完成终验,5个已完工正申请项目验收,启动实施木场独水井等5个项目,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镇康县涉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704户,已完成搬迁434户,正在实施48户,计划实施 222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4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7.54万元,同比减少27.78%,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收支困难,逐年压缩预算资金,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3.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3.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3.72万元(本级财力773.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7.54万元,同比减少27.78%,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收支困难,逐年压缩预算资金,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3.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88万元,同比减少7.4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收支困难,逐年压缩预算资金,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其中: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款费支出67.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21011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30.24万元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00101行政运行659.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办公、镇康县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73.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4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4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同比减少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4万元,同比减少14.35%,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同比增加9.9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同比增加9.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申报项目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7万元,同比减少1.7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员调出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汇总预算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无二级预算单位,不是汇总单位。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1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 773.72万元,比上年减少297.54万元,下降35.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5.63万元,减少22.52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及人员调出,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万元,减少25.31万元,下降49.30%,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调出,所以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6万元,减少14.05万元,下降87.2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只有2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预算减少。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本单位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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