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6-3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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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南伞等2个镇白岩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南伞镇白岩村销厂沟村民小组、白岩三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南伞镇白岩村销厂沟村民小组0.1561公顷、白岩三村民小组0.3758公顷,合计0.5319公顷。 用途:拟征地块拟用于商服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由镇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镇康县南伞等2个镇白岩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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