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注销公告 |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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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镇康县南伞镇机砖厂、镇康县南伞镇祥鹤红砖厂、镇康志德机制砖厂、镇康县川南页岩红砖厂等4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采矿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在过期采矿权清理过程中列入自行废止采矿权并进行了公告。现依法对过期采矿权予以公告注销(详见注销过期采矿权名单),现我局只对过期矿业权数据进行清理,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义务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相关义务,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履行。 本次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注销采矿权。 特此公告。 |
附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注销过期4个采矿权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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