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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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07-1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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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秀有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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