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荐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公示 |
来源: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7-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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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及市教育体育局要求,镇康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推荐程序,由县直学校、七个乡(镇)中心校、八个乡(镇)中学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申报推荐对象报局党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张子义同志为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如下: 张子义,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临沧师范学校(普师专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完全小学、凤尾镇大坝完小、凤尾镇中心完小、镇康县勐堆乡中心完小、镇康县民族小学任教。从教29年以来,承担过小学二至六年级数学、道德与法治等科目教育教学工作,担任过23年班主任,其中,6年兼任校长和班主任工作。2003年10月取得云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学历,2024年1月取得云南开放大学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11月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014年12月开始履职,履现职9年。履现职以来,本人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年均课时量达560学时以上。2019-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 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在镇康县勐堆乡中心完小三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周课时14节,年均课时量为560节。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镇康县勐堆乡中心完小四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周课时14节,2个月课时量为112节。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在镇康县民族小学二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周课时14节,10个月课时量为448节。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在镇康县民族小学三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工作,周课时14节,年均课时量为560节。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在镇康县民族小学四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劳动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周课时14节,年均课时量为560节。 2023年9月至今,在镇康县民族小学五年级(1)班、(2)班承担数学和道德与法治、劳动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周课时15节,年均课时量为600节。 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任现职以来,认真学习、钻研课程标准,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具有较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29年来,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学校的工作任务安排,一直默默耕耘在教学第一线,教育教学成绩突出。2007年9月4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2007年10月10日云南省教育厅表彰为勤工俭学先进个人,2008年8月21日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2008年10月7日获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兴乡贡献奖,2010年4月被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临沧市人民政府授予临沧市劳动模范;2015年10月23日云南省总工会授予省级劳动模范,2016年6月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6月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公示时间 推荐人员公示5天(202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含节假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师生员工反映和举报推荐人员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当面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受理举报单位: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举报电话:0883-6630656 邮政编码:677702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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