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政府文件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库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监管年度报表
政府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公益事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
市政建设
房屋征收
领导活动
组织机构
政策解读
政府会议
统计信息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人事招考
政府工作报告
财政预决算公开
政府采购
公务员招录
建议提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税降费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稳岗就业
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公示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相关文件
产品质量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信息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规划信息
社会救助
应急预案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相关信息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相关信息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
重点领域公开
行政审批
财政信息
重大项目
审计信息
住房保障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信息
价格和收费信息
国有土地信息
教育信息公开
医疗卫生
民政信息
就业创业信息
乡村振兴
公安机关信息
旅游服务信息
征地信息
重大会议
涉农补贴
助企纾困
普法强基
公共卫生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就业创业信息
>> 正文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31 点击率:
【
打印
】【
关闭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镇康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日期
执行期自
2023年1月1日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
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补贴。
2.
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吸纳就业补贴互斥,不得重复享受。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3.
毕业年度或高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目前指
2021、2022、2023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包含学历认证的毕业归国留学生。
4.
招用登记失业的
16-24周岁青年,是指政策执行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16-24周岁(含16和24周岁)范围内的劳动者。
5.
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用人单位用于申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地区、跨年度重复享受。同时符合
1000元、2000元、5000元补贴的标准的,按就高或自愿选择原则执行。
6.为用人单位发放补贴时,劳动者需在该单位处于有效就业登记状态。
7.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可申领此项补贴。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纳入上述补贴范围。
8.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9.县级以下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为准。
(三)经办流程
线上渠道:
可通过
“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线下渠道:
可到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二)申报条件
1.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指
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包含学历认证的毕业归国留学生。
2.
申请人就业日期应在
2022年1月1日以后,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不得将多个相
加),且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就业。(基层服务期满
6个月需核查养老、失
业、工伤保险是否参保满
6个月)
3.
签订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指申请人就业日期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需核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是否参保满6个月)
4.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本人不可申领此项补贴。
5.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不得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
6.乡镇、村企业判断标准以营业执照等证照上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为准。
7.高校毕业生个人首次申领成功后,不得再次申领。
(三)经办流程
线上渠道:
可通过
“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线下渠道:
可到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填《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咨询
电话:
0883—6630476 0883-6633542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