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
来源:镇康县人社局 作者: 时间:2025-03-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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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县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批复》(镇编办字〔2024〕76号)、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5年3月17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工作岗位为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岗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员 共招聘人员1名(不限男女)。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纪律观念较强,积极主动,开朗大方。 (五)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本人。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83-6630456。 (三)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应聘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六)人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试用。 (七)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按镇康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伪造本人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参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参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参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
附件【附件: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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