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县扶贫工程监督和人力资源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县扶贫工程监督和人力资源中心注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10月22日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镇康县扶贫工程监督和人力资源中心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举办单位:镇康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周 瀚 联系电话:0883-66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