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公安局 时间:2019-03-0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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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38.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338.6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接待人次351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国(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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