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委员的答复函 |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5-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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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B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邓开志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芦子园村苗圃新村挡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对你们所提出的提案进行研究。当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支持的重点,我局将你们所提的建设需求纳入2025年度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重点申报,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补齐芦子园村苗圃新村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镇康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向镇康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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