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财政局关于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第95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5-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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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C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李忠华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要实现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完善和优化,需要财政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也需要政府在确保当前财政稳定的同时,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县财政局在财力承受范围内,已经尽力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为3.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9亿元,县级财政支出绝大部分需要上级保障,财政收入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的投入能力,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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